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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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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的标准研究

日期: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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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5版:法治广角       上一篇    下一篇

  □刘恒源

  在信息技术持续演进的数字化语境中,司法活动中的证据呈现形态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型。以往的证据展示主要依托纸质文本、当庭陈述以及实体物品的出示,不仅处理流程相对迟缓,表现形式较为单一,还面临专业技术门槛偏高、证据理解与审查规则不够清晰等现实困境。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突破,技术深度嵌入司法程序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借助人工智能手段优化证据的组织、展示与理解方式,正日益成为推动司法运行效率提升与司法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也为围绕人工智能辅助证据呈现的标准化研究提出了迫切而现实的理论课题。

  一、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的内涵和多种形态转化

  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根本意义在于借助技术工具克服传统证据呈现方式在信息处理和认知层面的局限。在人工智能技术持续演进的背景下,证据呈现形态正发生多维度、结构性的转化,并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显现出制度与功能层面的重要意义。

  其一,以“金析为证”为代表的资金数据证据呈现方式,体现了数据驱动型证据形态的兴起。随着公安部于2025年4月印发《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资金分析鉴定被正式纳入公安机关鉴定体系,成为第十二类鉴定项目。这一制度创新标志着资金流数据从辅助线索向证据形态的实质转变。从功能论角度看,“金析为证”通过对复杂、隐蔽的资金流向进行算法分析与结构化呈现,能够有效穿透多层账户、虚假交易和资金掩饰行为,精准锁定涉案资金轨迹,为认定犯罪事实提供直接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证据在应对涉财犯罪和数字化犯罪方面的不足,也填补了公安大数据分析鉴定项目中的制度空白。

  其二,新型“动捕”技术的引入,拓展了证据呈现的动态化与过程化维度。通过对人体动作、行为轨迹及关键时序节点的精准捕捉与还原,该类技术能够将原本依赖口头陈述或静态图像的行为证据转化为可视化、可回放的动态证据形态,有助于事实认定者更直观地理解行为过程及其因果关系,从而提升证据呈现的说服力与解释力。

  其三,虚拟现实与现实场景融合的证据呈现方式正在逐步进入司法实践。借助元宇宙空间和三维重构技术,对案发现场进行数字化建模和情境还原,可以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实现对案发环境、行为路径及关键细节的沉浸式呈现。这种虚实结合的呈现方式,不仅增强了证据的直观性和整体性,还为复杂案件中对事实结构的系统理解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

  二、传统证据呈现的局限性及引入人工智能的必要性及其解决路径

  (一)传统证据呈现方式的内在不足

  在当前司法运行环境中,既有的证据呈现模式正遭受日益突出的结构性压力。

  其一,伴随信息技术体系的快速演进,尤其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案件所包含的证据信息规模持续扩张,在刑事司法领域表现尤为明显。其二,证据类型的不断扩展与技术复杂度的提升,使传统证据呈现方式面临适应性不足的问题。从更深层面观察,传统证据呈现机制在运行中高度依赖事实认定者的主观认知。尽管自由心证原则为司法裁量保留了必要空间,但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证据评价过程不透明的问题。

  (二)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的标准研究的解决路径

  针对前述传统证据呈现模式所暴露出的诸多不足,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对证据呈现加以辅助,具有明显且不可替代的现实解决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借助技术手段缓解效率受限问题。第二,多模态整合有助于提升证据的可理解程度。第三,依托知识图谱与推理模型降低专业门槛。第四,通过标准化和量化机制提升证据审查的质量与一致性。

  在人工智能深度耦合重塑司法运行方式的时代语境下,有必要以“守正创新”为方法论指引,在充分吸收并审慎反思域外“去规制化”路径的基础上,立足我国法治实践与制度传统,按照“规则—规制—标准”的整体建构思路,探索形成契合中国语境的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规范体系。

  三、制定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标准体系的建议

  在人工智能深度介入证据处理与展示的背景下,构建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的标准体系,已成为回应规范抽象性与实践复杂性张力的关键路径。

  人工智能辅助证据呈现的标准制定,应以规范导向为核心,在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和应用场景的基础上,明确人工智能技术介入证据呈现的程序节点、技术辅助说明义务及法庭使用规范,同时对数据的来源、处理、更新过程设定合规标准,并对算法呈现过程确立必要的程序披露、告知义务和最低可解释性要求,以保障证据审查的可理解性与可追责性。此外,通过系统运行日志和技术可追溯性要求,为事后评估、责任认定和标准动态更新提供制度基础。从实践层面看,资金分析鉴定作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赋能证据呈现的典型样态,已在多个地区的案件裁判中被采信并展现出显著的证明效力。可以预见,随着相关标准的持续完善,资金分析鉴定人等技术主体将在既定技术规范和程序框架内开展数据分析并形成规范化鉴定文书,为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提供稳定、可依赖的证据支撑,从而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证据呈现由探索性应用走向制度化运行。(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