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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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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闯红灯 司机赔钱又获刑

日期: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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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贾鹏虎 本报通讯员 杜天阳

  身边的事儿

  张某某是一名货车司机,为追求运输效率、节省往返成本,无视交通法规,在货运途中多次超载,从装载货物、上路行驶到规避检查,一切仿佛习以为常。然而,他却未曾料到,这种侥幸心理的背后是致命的交通隐患,超载的货车、疲劳的驾驶状态,最终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导火索。

  某日,张某某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行至清丰县342国道某路口时,因闯红灯与陈某某正常驾驶的小型越野车相撞。事故导致陈某某两处重伤、三处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张某某的货车超载近80%。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某主动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5年1月,清丰县公安局以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移送清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法规,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严重超载,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2月,清丰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2025年3月,清丰县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提醒

  货车超载,是对车辆安全性能的严重破坏。超载会大幅增加车辆整体负荷,加重制动系统负担,影响行车稳定性,易出现侧翻、甩尾等危险。从法律层面看,货车超载上路行驶已构成严重交通违法,其潜藏的安全隐患如同“定时炸弹”,一旦触发,轻则导致车辆损毁、货物散落,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引发恶性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张某某的行为并非单一违法,而是闯红灯、严重超载的双重违法叠加。他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和车辆载重限制,心存侥幸驾驶违法车辆上路,最终与陈某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相撞。这起事故不仅让被害人承受身体伤痛,也让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因此,张某某不仅要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赔偿,还要因其交通肇事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