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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省财政厅: 审核赋能强规范 以审筑基促普法

日期: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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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版:法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董景娅

  背景情况

  政策文件作为财政治理的核心载体,其制定质量直接关系到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效,更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从覆盖范围来看,财政政策涵盖面广泛,不仅包括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基础领域,还涉及民生保障、产业扶持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

  随着行政管理向精细化、法治化方向深入推进,财政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统一、审查标准不清晰、普法与业务融合不紧密等问题日益凸显。为破解上述难题,省财政厅锚定财政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目标,将政策文件审核作为规范管理与普法宣传的重要结合点,通过建章立制、流程优化、科技赋能多维度协同发力,为法治财政建设扎实推进、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筑牢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主要做法和成效

  聚焦制度建设

  树牢政策制定规矩意识

  省财政厅坚持政治导向、需求导向、效率导向相统一,精准对标中央及我省法治建设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全面厘清政策文件制定的核心要素。

  在此基础上,2025年,省财政厅出台《河南省财政厅政策文件审核工作制度》,涵盖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风险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环节,细化了文件制定流程及其法律法规依据条款,将抽象规定转化为清晰易懂的操作标准。

  自此,我省构建起省财政厅政策文件制定“1+5”体系,即《河南省财政厅政策文件审核工作制度》和《河南省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南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制发文件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省财政厅坚持持续向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宣讲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制度规定,开展风险提示,树牢工作人员规矩意识,推动政策制定从“经验型”向“规范型”转变。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共面向全厅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宣讲7次,通过微信和短信推送普法信息136条。

  优化流程设计 

  构建法治审核服务链条

  省财政厅将法治审核贯穿财政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全过程,确保各项举措于法有据、精准有效。

  ——分类整理各类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制度依据,创新编印《河南省财政厅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手册》。采用“条文+流程图+示例”的形式,将政策文件从提交审查到最终作出决定全流程上的节点逐一拆解,明确每一步的审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办理要求。

  ——建立“业务处室+法制处室”双轮驱动协同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协调配合。业务处室重点对政策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自查,严把内容质量关;法制处室聚焦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严守法定程序,明晰权责边界。各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动省财政厅政策文件制定水平的整体提升。

  善用科技赋能

  持续扩大政策审核覆盖面

  省财政厅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持续扩大政策审核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措施以及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查力度。

  ——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风险评估等程序,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相关要求。

  ——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要件嵌入办文全流程,设置备案提示功能,从技术层面杜绝“应审未审、应备不备”问题。

  省财政厅通过流程固化与技术赋能,确保每一份政策文件都合法合规、科学有效,2025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合同协议等159件。

  经验启示

  政策文件审核的过程,是规范管理的过程,也是普法教育的过程。省财政厅以审促普的做法为创新法治宣传路径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制度先行是法治财政建设的基础。省财政厅通过制定专项审核制度,将法治的各项要求融入政策制定全流程,把抽象的法治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工作规范,实现“审核即普法、出台即合法”的良性循环,让法治成为政策文件制定的根本遵循。

  协同联动是提升文件质量的关键。业务处室与法制处室分工协作、同向发力,既保障了政策文件贴合财政工作实际、具备实操性,又守住了合法性、合规性底线,为政策文件质量上了“双保险”。

  科技赋能是实现全面覆盖的支撑。省财政厅运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审核流程、强化刚性约束,通过智能提示、流程拦截等功能,有效降低人为疏漏风险,让审核要求从软性倡导变为硬性约束,推动政策落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