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李婕 马鑫琳)“现在开庭!”2月24日9时,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正式拉开了新一年的审判序幕。
李某驾驶小型汽车与唐某驾驶的新能源营运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唐某无责。事故导致唐某的车辆送修,维修期长达17天。该车为网约营运车辆,维修期间产生停运损失。唐某认为李某应承担相应损失,而李某则认为唐某索赔金额过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唐某遂将李某及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停运损失共计7000元。
卧龙区法院崔迪团队受理案件后,立即梳理基本案情,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开庭当日,崔迪结合庭审情况,抓住庭审调解的有利时机,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例的裁判规则;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分歧,正视对方诉求。
经过崔迪团队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唐某各项损失4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