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全媒体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左强)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罗山县的街巷红灯高挂,饭菜飘香。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胡兴峰的心里,还装着另一件事——案件当事人刘大爷是否也吃上了热腾腾的饺子?胡兴峰决定给刘大爷打个电话。“真的很感谢你们,年前让我拿到了赔偿款,也让我安安心心过大年!”刘大爷在电话里说。“那就好,也祝您老身体健康!”
原来,刘大爷在路边晾晒谷物时,被同村青年小张驾驶的轿车撞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经法院判决,扣除已垫付费用,小张仍需赔偿刘大爷各项损失1.2万余元。判决下来了,赔偿却卡了壳。小张心里有些疙瘩,对医疗费等部分费用不认可,虽没上诉,却也把履行义务的事搁在了一边。身体疼痛、行动不便的刘大爷,眼看着快过年了,赔偿款迟迟拿不到,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干警胡兴峰手中后,他立即启动查控,冻结了小张名下的各类账户,却发现余额不足。电话里,胡兴峰耐心释明法理,细说拒不履行的后果,更提及邻里的情分与过年的心境。一番恳谈后,小张态度松动,答应到法院协商。2月12日下午,小张如约来到了法院。然而,另一个现实困难摆在了面前:刘大爷因事故导致腿脚不便,而且年事已高,家住村里,来回法院几十里路,对他来说实在是一趟艰难的跋涉。胡兴峰了解到,小张和刘大爷在同一个村子居住。“案子要执结,矛盾更要化解。如果只是简单通知领钱,即便案结了,两家的心结恐怕还在,往后还怎么处?”胡兴峰和同事一合计,决定改变方式——上门去,把协商现场搬到当事人的家门口。
“走吧,咱们一起去刘大爷家,当面把这事说开了。”胡兴峰对小张说。小张点点头,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摞用橡皮筋扎好的现金,“胡法官,钱我备好了,想着今天能解决是最好”。
警车驶入村庄。见执行干警到来,老人赶忙想起身,被快步上前的胡兴峰轻轻扶住。
没有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只有农家普通的方桌和几个板凳。胡兴峰先把判决书拿出来,又把刘大爷的伤情诊断、费用票据一样样摊开,对照着一笔一笔地核算,讲给双方当事人听。
“胡法官,这钱我收下了,这个账终于算是结清了。”刘大爷将钱仔细收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眉宇间的愁绪散去了大半。小张也像是卸下了担子,神情轻松了许多。
夕阳的余晖,为安静的村庄镀上了一层金色。一次带着温度的上门,了结了一起案值1万多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并在年关融化了邻里间的冰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