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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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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协同管理机制的完善路径

日期: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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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5版:法治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秦海霞 司雅茹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司法质效的核心举措。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作为检察业务运行的关键主体,二者协同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与效果。基于此,本文探索完善二者协同管理机制的具体路径,以期为提升检察业务整体质效提供可行方案。

  建立问题导向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联席会议是搭建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沟通桥梁的核心载体。联席会议前,案件管理部门依托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筛选刑事案件退查率偏高、民事监督案件调查核实梗阻等共性问题,同时结合“数字检察建模协同”等创新内容,让会议既能纠偏补漏又可赋能创新。研讨时,案件管理部门结合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报告,拆解数据背后的管理漏洞与办案堵点;办案部门反向反馈数据统计盲区,协同优化管理与办案衔接制度。

  构建双向闭环沟通协调反馈机制

  沟通协调反馈机制是沟通协商成果落地的保障。反馈要做到双向、闭环,不仅把落实结果告知对方,遇到问题也得同步沟通。若相关人员在办案中发现协商的受理流程规范在实际复杂案情里难以适用,双方就得重新沟通,调整方案。通过一次次“协商—落实—反馈—调整”,让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从“机械配合”到主动协同,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完善精准导向的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是保障工作质效的“兜底防线”。当出现工作失误、案件质量瑕疵时,需精准界定责任主体。若案件管理部门未及时发现超期办案、程序违规等问题,需追责案管经办人;若办案部门存在证据审查疏漏、拒不整改案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同样要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责任追究不是简单“惩前”,更要“毖后”:一方面,对相关人员依规进行纪律处分、绩效扣减等处罚,形成震慑;另一方面,定期梳理责任追究案例,分析原因,并动态调整相关人员职责分工。

  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考核机制

  科学合理的人员考核机制是推动协同管理工作的关键抓手。在沟通协作上,考核跨部门沟通的频率与质效,引入双向满意度评价制度,让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互相评估沟通成效。在数据共享上,通过案管推送类案数据及时率,以及办案部门用数据驱动办案的转化率,激励突破常规的创新协同。同时,还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动态优化考核。

  在检察“大管理”格局下,完善案件管理部门与办案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未来,还需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推动检察“大管理”格局不断发展完善。

  (作者单位: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