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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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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再犯预防的研究

日期: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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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法治广角       上一篇    下一篇

  □朱润明 朱炳宇

  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再犯预防工作的现状

  (一)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再犯预防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方面,我国制度框架日趋完善,已初步确立了以监狱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安置帮教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社会协同格局初显,监地协作机制不断创新,明确了各方在教育改造、评估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形成了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困境审视

  1.立法缺失与制度依据不足

  专门立法缺位: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安置帮教法”,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散见于宪法、监狱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以及一些中央规范性文件中。

  2.衔接机制不畅与协作壁垒

  在实际工作中,监所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传递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查看、下载监所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有关信息并进行反馈,影响衔接工作开展。

  3.监督力量薄弱与专业性不足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常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监督力量不足导致监督工作往往只能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有限方式,缺乏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同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知识,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大多只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二、路径探索:完善安置帮教及再犯预防工作的体系构建

  (一)完善立法体系,明确监督权限

  通过完善立法,为安置帮教法律监督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是解决当前困境的根本举措。应加快制定颁布实施“安置帮教法”,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原则、目标、实施主体、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监督权限、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和刚性。

  (二)构建全链条衔接机制,破除信息孤岛

  构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数据库,提高刑满释放的工作效率。搭建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监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之间实时共享信息,并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刑罚执行进行动态分析、精准研判,提升监督质效。

  (三)丰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沟通、衔接的长效机制。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督合力。

  (第一作者系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作者系鹤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