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板凳”精神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日期:01-29
□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军强 胡斌
“一条板凳上能坐出‘零上访’,也能坐出治理现代化。”1月28日,省人大代表、鄢陵县张桥镇和寨村党支部书记裴美莲谈到正在审议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无讼”村创建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今年,她向大会提交的建议,正是关于基层治理的话题:“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呼吁全省推广鄢陵县法院屯沟法庭“板凳”精神,倡导“一条板凳上”多元调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2025年9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社会治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并要求村级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寨村是“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7年来无一诉讼。条例通过后,裴美莲热切关注这一法规的落地实施。代表履职中,她就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走访座谈,结合自己的治村经历,她认为,“目前,部分农村自治组织还存在‘弱、空、散’现象,有的党群服务中心议事干事聚不起人气。”裴美莲把问题写进建议,同时也把屯沟法庭的“板凳”精神写了进去。
源自鄢陵县法院屯沟法庭的“板凳”精神,已传承了70多年,核心理念为“永远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内涵包括“牢记忠诚使命、做实司法为民、保持艰苦奋斗、躬身融入基层”,2025年经河南法治报发掘并持续报道后,成为鄢陵县政法系统的一张“名片”。裴美莲在调研中把这张“名片”带到田间地头,与鄢陵县法院张桥法庭联合推出“板凳调解”法——法庭干警每月固定1天下沉到村,与村“两委”同坐村头巷尾,现场立案、就地调解,共同助力乡村治理。裴美莲算了一笔账,一件宅基地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既耗时又要交诉讼费,“板凳调解”法速度快、零费用,且调解协议能高效履行。
“把‘板凳’精神具象化为‘无讼’村创建和‘板凳调解’行动,就是给条例落地配了一把‘土钥匙’。”裴美莲建议,由县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法庭+网格+五老人员”下沉日制度,把“板凳调解”法纳入星级支部创建指标,省级层面每年评选出“无讼示范村”。
“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坐在一条板凳上的家常话。”裴美莲说,希望把这条“板凳”从鄢陵县搬到更多地方的村口,让条例落地有声,让治理效能可见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