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维权显担当 “铿锵玫瑰”绽芳华
日期:01-23
□本报全媒体记者 董景娅
济源示范区“铿锵玫瑰”巾帼维权志愿者团队的成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团队立足“引领、服务、联系”的核心职能,聚焦妇女群体法治需求,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助力广大妇女在法治阳光下幸福生活、全面发展。
团队在实践中发现,部分妇女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团队以凝聚专业力量为抓手,为妇女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建强专业队伍 夯实维权根基
团队精准遴选女性法官、检察官、民警、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群体组成核心力量,成员中不乏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以及法律专家库成员等优秀人才,她们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湛、服务意识强烈。截至目前,团队已会聚40余名志愿者,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维权队伍。
同时,团队建立健全志愿者动态管理、常态化培训及荣誉激励机制,结合成员服务时长、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开展考核表彰,成功培育省级优秀宣讲员2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4名,有效激发了团队活力,引领全区妇女及其家庭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创新普法模式 实现精准覆盖
团队深度参与“建设法治济源·巾帼在行动”“精准普法基层行”等品牌活动,依托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构建“线上+线下”双轨普法体系。线上打造“不打烊”的普法阵地,围绕离婚纠纷、赡养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议题,录制推送“巾帼普法大宣讲”“全力以‘妇’ 法润巾帼”系列音视频课程62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传播,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线下打造“巾帼普法乡村行”特色品牌,精心研发与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障、反家暴相关的精品课程25套,推行“点单送课”精准服务模式,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送课活动百余场。其中,“汇聚力量 护她平安”反家暴公益讲座实现示范区16个镇(街道)全覆盖。团队成员主动走进辖区重点企业,为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开展宣讲,鲜明传递“家暴不是家务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法治理念。
搭建便捷平台 提升维权效能
团队织密全方位维权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线上,专业志愿者24小时轮值,提供法律咨询与维权指引。线下,团队与示范区16个镇(街道)结对,为2954名“巾帼法律明白人”提供点对点专业支持,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解等协作机制,让矛盾化解有路径、有力量、有温度。秉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理念,团队成员主动参与示范区“和美·家事驿站”婚调品牌建设,聚焦“访情、警情、诉情、舆情、民情”中的婚姻家庭纠纷,以“家事调解+心理辅导”双轨模式开展婚姻辅导、家庭教育等服务,显著提升离婚案件调解成功率。同时,团队深度参与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证据收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一站式全流程服务,筑牢维权保障网。
联动多方力量 凝聚维权合力
团队积极构建跨部门协同维权机制,加强与当地法院、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机制。针对妇女权益受侵害线索,团队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高效推进调查处理工作。团队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提高《家庭暴力告诫书》签发率,同步启动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程序,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升级,为受害妇女提供临时庇护与法律援助;联合当地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政策宣传,移送案件线索12条,协助落实多元帮扶措施,救助困难妇女7名,协助2名困境未成年女孩申请“春蕾计划”助学款;联合当地民政、残联等部门落实低保、困境儿童补贴、护理补贴等政策性兜底保障。此外,团队还联合女童保护公益社会组织开展“守护花蕾 关爱成长”法治教育讲座200余场,惠及学生及家长4万余人,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
截至目前,团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妇女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团队通过精准化的普法宣传,助推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大幅提高,更多妇女在权益受损时能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二是维权工作成效凸显。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功解决家庭暴力、土地权益等热点难点问题60余件次,成为济源妇女儿童维权的排头兵与稳压器。三是社会氛围持续优化。随着维权工作的深入推进,社会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尊重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经验启示
精准定位是普法维权的前提。开展妇女普法维权工作,需精准把握不同群体需求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让普法宣传真正入脑入心,提升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多方联动是提升成效的关键。妇女权益保护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唯有强化协同协作,才能凝聚法治合力,提升普法质效与维权成功率。
专业队伍是坚实保障。培育一支敬业奉献、专业过硬的志愿者队伍,加强能力培育,才能为妇女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持续创新是动力源泉。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与影响力,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