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刘丽艳 王峻祺)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持续加码。1月9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走进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该院员额检察官张璐璐向记者介绍了一起近期办理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典型案件。涉案人员韩某因犯危险作业罪,已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韩某无烟花爆竹经营及零售许可证,却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私下售卖烟花爆竹。其曾于2022年、2023年因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先后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但仍不思悔改。2025年,韩某在租赁的两处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同年10月11日,被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中一举查获。
经查明,两处民房内共储存7个品种的烟花爆竹5000余件,储存点位于居民区,不仅消防设施缺失,周边还堆放有杂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烟花爆竹以火药为主要原料,遇明火、静电或装卸撞击极易引发燃烧。经专业机构认定,韩某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
2025年11月25日,公安机关以韩某涉嫌危险作业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建安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韩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储存经营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且曾因危险作业罪受过刑事处罚,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遂于同年12月1日提起公诉。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春节临近,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