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费用已经到账了!”近日,新安县检察院的一通确认电话,让当事人张某既惊喜又感动,一笔因相关机关违规收取、时隔5年的825元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在检察监督下被顺利返还至其账户。
此前,该院在对县域内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常态化数据筛查时,运用法律监督模型,对近10年来已结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专项比对分析。该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韩静发现,在一起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相关机关曾向当事人张某收取了案件受理费1680元,减半后实际收费825元。
这一收费行为立刻引起检察官的警惕。“诉讼费收取是否合法合规,直接关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任何违规收费行为都必须及时纠正。”韩静说。
经仔细审查核实后,该院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依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9日向相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严格遵守诉讼费交纳相关规定,及时纠正违规收费问题,规范诉讼费收取流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2025年12月12日,相关机关向该院回复: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确认问题属实,迅速启动退费程序,将825元诉讼费全额退还张某,并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开展全流程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诉讼费收取审核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张聚辉 徐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