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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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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风肃纪反腐为抓手推进纪法衔接的研究内容梳理及启示

日期: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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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法治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申思

  内容提要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纪法衔接既有机统一于特色鲜明的中国式反腐,又在制度、协同与实践等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基于党纪与国法反腐功能的趋同性,一体化惩防体系要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构必须层次分明,并且贯穿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纪法衔接的实践路径,既要求党纪在腐败治理中的前置性,又强调法律在腐败治理中的统筹性,进而保持一种现代法治文明共识下的循序渐进。

  关键词

  ●正风肃纪  ●“九个以”

  ●反腐败斗争  ●纪法衔接

  研究背景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既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也是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双重背景下。一方面,风腐同查同治的实践要求与“九个以”的实践指引,迫切需要厘清正风肃纪反腐与纪法衔接的内在关联;另一方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衔接在制度设计与实践运行中仍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亟须通过学术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当前学界共识集中于二者协同的重要性,但在衔接机制的核心抓手与实践优先级上存在争论,部分研究侧重制度完善,部分研究则聚焦实践中的部门协同问题。我国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抓手推进实践成果转化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该领域的文献梳理较少。因此,本文对该领域的研究内容进行系统梳理,明确重点关注的内容,以期得到新启发。

  研究现状

  在概念界定方面,学界普遍认为正风肃纪反腐是一个有机整体,涵盖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三大维度。蔡志强明确指出,正风是作风保障,肃纪是纪律底线,反腐是核心目标,三者的贯通推进为纪法衔接提供了实践载体。纪法衔接则被定义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规范内容、适用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其核心是实现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无缝对接,本质是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本文引用文献的起止年份为2018年至2025年,涵盖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与正风肃纪反腐实践推进的关键阶段,集中在执纪执法共治的协同及衔接的权力均衡上。

  (一)实践困境

  在制度层面,“规范冲突”与“制度空白”是两大核心问题,但分歧在于对问题本质的认知。龙宗智从法律规范分析视角出发,将问题本质归结为“监察权与司法权的运行逻辑差异”,即纪律规范的惩戒导向与法律规范的公正导向存在适用上的矛盾,导致实践中产生冲突;周长军、张瑞斌则从制度变迁视角,归因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适配滞后,认为现有制度体系未能及时回应改革带来的权力结构调整。权力适用的差异是问题产生的内在根源,制度适配滞后是问题凸显的外在诱因,唯有结合二者才能完整把握制度层面困境的本质。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学术研究存在明显的“重实体轻程序”倾向,这一短板也成为制约实践困境破解的关键瓶颈。

  机制层面的研究聚焦协同不足的问题,梁静、张荣臣提出,跨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是协同联动不足的核心表现,这一观点精准把握了宏观层面的症结,但未能充分解释为何部分地区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后仍存在协同不畅的问题。王希鹏聚焦地方实践的微观角度,通过案例分析揭示了流程不规范、责任划分不清晰等具体问题,其研究弥补了宏观研究的微观短板,表明协同联动不足不仅是制度设计问题,还涉及实践操作中的执行问题。贺全胜则提出线索移送审核机制缺失是关键症结,其研究指出,缺乏统一的审核标准与专门的审核机构,导致联席会议制度等宏观机制难以大面积落地。

  实践层面的研究主要围绕能力不足与标准不一展开,学者们在学术视角上对问题根源有着不同认知。刘一霖指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缺失,导致对纪法衔接尺度把握不准,这一观点点明了干部主观认知层面的根源,但未能充分考虑客观层面的制度环境影响。杨檬、李斌雄则从干部能力培养体系的客观视角切入,提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与现有培养体系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是导致干部纪法融合能力不足的核心原因,该研究弥补了主观视角的局限。因此,操作层面的问题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主观认知与客观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缺乏法治思维会导致培养体系的成效大打折扣,而培养体系滞后则会阻碍法治思维的形成。

  (二)理论价值

  当前理论研究主要从政治、法治、治理三个角度出发来研究以正风肃纪反腐为抓手推进纪法衔接的理论价值。从出现不正之风到形成腐败,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反腐不纠风,腐败发生的条件不彻底清除,腐败问题就仍有可能发生;只纠风不查腐,不正之风的结果端没有得到惩治,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就没有被彻底清除,或者说不正之风的危害性没有得到重视,那么不正之风就仍有生存的空间。在政治价值层面,过勇以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为核心分析框架,将二者协同推进定位为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重要路径。其研究指出,历史周期率的核心难题在于执政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净化,而正风肃纪反腐与纪法衔接的协同,恰恰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实践方案:正风肃纪反腐聚焦党自身存在的作风、纪律与腐败问题,是党自我革命的具体实践载体,通过“刮骨疗毒”式的整治实现自我净化;纪法衔接则为这一实践提供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通过明确纪律与法律的衔接边界、优化监督执纪执法流程,确保自我革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实现标本兼治。二者的深度融合,既发挥了党内监督的针对性与灵活性优势,又借助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与规范性特点,构建起“自我监督+制度保障”的双重防线,为党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提供了坚实的实践支撑。现有研究大多强调对党的执政根基、自我革命等宏观层面的价值,对基层政治生态优化、群众政治信任提升等微观层面的价值研究不足,但是微观政治价值恰恰是宏观政治价值落地的重要支撑。

  在法治价值层面,陈伟、宋坤鹏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宏观视角出发,将法治价值解读为促进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协同完善,其核心贡献在于明确了法治价值的顶层逻辑,但在具体实现路径上过于宏观。龙宗智强调法治价值体现为规范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流程,提升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其研究弥补了宏观研究的微观短板。法治价值的实现需要兼顾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地实践,因此若只重视司法实践层面,忽视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内容层面的衔接,将会导致法治价值的阐释停留在理论层面,难以充分落地。

  在治理价值层面,纵深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多措并举全面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资源整合视角出发,治理价值核心在于破解反腐败治理的碎片化难题、整合监督执纪执法资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课题组通过实证研究,将其具体为提升反腐败斗争的精准性与实效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研究评析

  (一)现有成果的核心贡献

  其一,现有研究已构建了以正风肃纪反腐为核心的概念体系,通过多角度界定正风肃纪反腐与纪法衔接的核心内涵,明确了二者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自我革命理论等进行阐释,可总结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为指导,以正风肃纪反腐协同推进为实践抓手,推动党内纪律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纪检执纪监察执法与司法在制度设计、流程运行、效能发挥上深度衔接融合的治理实践。

  其二,精准定位了推进纪法衔接的实践困境,从制度、机制、操作三个层面系统剖析了纪法衔接的现实难题。刘秀安、钱文杰、刘一霖等学者提出的制度完善、机制创新、能力提升等策略,紧密结合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等实践要求,既具有理论合理性,又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实践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三,从多个角度阐释了时代价值,突破单一学科的研究局限,实现了政治学、法学、廉政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张玲、陈伟、杨檬等学者的研究,将该主题置于全面从严治党、国家治理现代化等宏观背景下,丰富了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提升了研究的格局与站位。现有研究多以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与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为基础,通过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方式,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与突出问题。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课题组和王希鹏等学者的研究,实现了理论研究对实践的指导与反哺,体现了学术研究的实践导向,有效拉近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二)现有成果的局限性

  其一,微观与比较研究存在不足。现有研究多从宏观层面探讨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与整体逻辑,聚焦中央政策与全国性实践,以宏观分析为主,对地方层面的差异化实践关注不够,缺乏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法衔接具体操作的微观研究。同时,国际比较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未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反腐败协同治理的经验,研究视野相对狭窄。

  其二,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实证研究深度有待提升。多数研究以规范分析、文献梳理为主,虽有部分研究结合案例分析,但案例选择多为典型案例,缺乏大样本的量化研究与长期的跟踪研究。

  其三,研究内容存在重叠,深层问题探讨不足。现有研究在核心观点与主要内容上存在较多重复。例如,对正风肃纪反腐中不同环节与纪法衔接关联研究不足;对纪法衔接中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问题探讨较少;对数字化背景下技术赋能纪法衔接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未能充分回应新时代反腐败工作的新技术需求。

  其四,成果转化机制与理论实践衔接不畅。现有研究多停留在学术层面,提出的策略建议虽具有理论合理性,但缺乏与纪检监察实践部门的有效对接,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导致学术成果的实践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三)未来展望

  以正风肃纪反腐为抓手推进纪法衔接作为新时代反腐败治理的创新实践,其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与传统类型腐败相比,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手段和形式不断变异、翻新、升级,具备较强的伪装性、欺骗性与迷惑性,极大增加了发现、甄别和查处的难度。因此,要结合大数据技术,创新正风反腐的手段,人力盯防与个案追查的“人盯人”“案查案”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此类复杂情况。通过数据调取、关联分析、异常检测、模式识别和远程取证等大数据信息化技术,织密监督网络。

  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与生俱来,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纪法衔接的理想图景应当是实现利益均衡从必然到自觉。既要规范权力以保障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围绕公共利益安全高效运转,又要避免在规范权力的过程中侵害私权利。在动态的协同治理中修复因权力滥用而破坏的价值秩序,寻求权力限制与权利保障即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平衡,实现治理效益的价值理性,最终使权力公共性和公民权利意识成为人们的道德自觉与实践习惯。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