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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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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货不对板遇纠纷 合法“毁约”有依据

日期: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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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5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日报社法治全媒体中心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刘鑫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10日,刘女士在微信朋友圈求购中药材苎麻根,杨先生主动联系她表示可提供货源。双方当事人就苎麻根的质量、数量、价格及交易细节达成一致后,刘女士通过微信先行支付2000元货款。次日,杨先生按约定将货物送至指定仓库,刘女士却发现这批苎麻根质量与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当即拒绝接收。后刘女士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货款,遭到杨先生拒绝,由此引发纠纷。

  判决结果

  2025年5月15日,桐柏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女士向杨先生购买一批苎麻根,并通过微信将部分货款支付给杨先生,双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杨先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格等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经现场勘验核实,案涉苎麻根与杨先生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苎麻根照片以及杨先生现场提供的苎麻根,两者在质量、大小、片形、颜色等方面上都存在较大差异,明显不符合刘女士的要求,致使刘女士此次购买苎麻根再转售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杨先生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杨先生退还刘女士货款2000元。

  法官说法

  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清晰、明确地约定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等关键信息,同时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依约履行义务。若发生纠纷,优先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需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