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法官让这事能圆满解决,帮我们拿到赔偿款……”1月15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南召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孝才手中,并反复致谢。
2025年6月,王某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家人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查,王某家庭条件困难,根本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为切实解决矛盾纠纷,执行干警决定以温情调解为主,全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此后,执行干警一次次上门走访、一通通电话协调,努力用耐心与真诚消融双方心中的隔阂。执行干警一方面引导申请执行人理性看待“王某不是故意拖欠,而是能力有限”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事故已经发生,积极承担责任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态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语让被执行人深感触动。
最终,双方被执行干警的执着与真诚打动,就赔偿事宜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双方对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刘震 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