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寒风卷着尘土,掠过村口寂静的街道。日前,通许县法院朱砂法庭法官刘欣带着法槌、案卷等物品,走进辖区冯庄乡东双沟村村委会,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我今年86岁了,老伴儿走了一年多。我现在身体越来越差,连饭都做不成了……”张大爷坐在原告席上,声音颤抖地诉说着自己的困境。他的子女们坐在对面,有的低头盯着地面,有的眉头紧锁,有的则侧过脸去。
张大爷在妻子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难以自理,亟须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然而,他的7个子女因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过往开支分摊等问题争执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无奈之下将子女们诉至法院。
法官刘欣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弥合亲情,决定在村里开庭。
庭审现场,刘欣有序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张大爷哽咽着陈述诉求,子女们你一言我一语,夹杂着多年的积怨与各自的委屈,场面一度近乎失控。
“静一静!”刘欣提高声音,拿起一本民法典,用夹杂着乡音的普通话一字一句地念出有关赡养的条款。念完后,她的目光扫过老人的子女们说:“法律条文是冷的,但人心是热的。咱们今天不光是判案子,还要把断了的情分再接上。”
调解工作随即展开。刘欣联合妇联和司法行政部门人员、村委会干部、“许美好”维权帮帮团调解员等力量,一方面明确告知老人的子女们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容推诿;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子女们换位思考,理解老人的孤独和生活需求。“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就得养他们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刘欣的一席话,让老人的7个子女纷纷低下了头。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开始主动协商赡养方案。
“今天这官司,打得值!法槌敲在村里,比敲在城里的声音更响,更能敲进人心里去!”一名旁听的群众发出感慨。
庭审结束后,刘欣没有立刻离开。她面向还未散去的村民,围绕该案讲起了法律、孝道、家风。原本打算离开的村民也围拢过来,听得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