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从“案件结没结”到“争议解没解”

日期:01-20
字号:
版面:04版: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日报社法治全媒体中心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郭会平

  古都安阳,寒意渐浓,安阳市中级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里却暖意融融。

  “感谢法院,这下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随着某乡政府重新启动赔偿程序,刘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这是一起因城中村改造引发的行政争议,该争议的圆满化解是安阳法院2025年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

  这一年,安阳法院以实质化解争议为核心,将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共化解412起行政争议,行政案件调撤率近40%。这是府院联动效能提升产生的“化学反应”,是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的精准把握,更是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实质解纷 重建政企信任

  2019年,某绿化公司与某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绿化工程协议。项目在进行过程中遭遇特大暴雨,新栽的雪松成片成片死亡。该公司及时申请变更方案,经该局与监理单位确认后,将雪松更换为国槐。2022年9月,三方验收工程合格,但200余万元的剩余工程款一直未结清,该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该局支付2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该局不服提起上诉。安阳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担任审判长承办此案,敏锐洞察到案件核心是灾后政企风险共担的现实考题,随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并将该案纳入重点跟踪清单。

  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焦点集中在暴雨损失责任划分。该公司认为,灾害属不可抗力,自身已承担苗木更换成本;该局则主张,企业未尽管护义务,应承担部分损失。为打破僵局,合议庭当场出示灾后三方签字的变更文件、气象部门灾害报告及园林专家分析说明,用扎实证据链还原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法官提出损失共担的思路:“天灾无情,人有情。建议行政机关承担80%损失,企业自行承担20%,既于法有据,又体现共度时艰的诚意。”

  针对付款期限争议,法院承诺全程监督履约,促成该公司同意该局一年内分两期付清。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

  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安阳法院“前端引导、中端调处、末端跟踪”模式护航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政企共担风险、重建信任。

  2025年,安阳法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对于涉企行政争议,坚持保护发展与实质化解并重,着力构建全链条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在立案阶段加强引导,鼓励通过府院联动平台先行化解;在审理阶段加强化解,将“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磋商有机结合,找准政企利益平衡点;判后跟踪履行,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2025年,全市法院成功协调化解涉企行政争议105起,其中行政处罚18起,行政协议14起,其他类型73起,为安阳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一把手”出庭 带头化解案件

  某建筑公司因不服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决定及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据介绍,这起案件看似是行政机关与企业的争议,实则牵扯企业、分包人王某与受伤劳动者三方的利益,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受伤劳动者维权无门。

  安阳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主动承办此案,将保障民生作为化解工作的核心。收到开庭传票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后,县长作为县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庭审现场,县长认真倾听各方诉求,坦诚表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政府的法定职责,这起案件既要厘清法律责任,更要让受伤劳动者及时获得应有赔偿。”

  初期,双方僵持不下。某建筑公司认为,工程已分包给王某,工伤保险责任应由王某承担;王某则以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为由,主张责任应追溯至建筑公司。合议庭并未急于下判,而是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释法明理。“在建筑工程分包中,即便分包合法,总承包企业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连带责任。”法官说,为兼顾企业经营实际与分包人经济压力,合议庭提出责任共担、一揽子化解思路。县长主动牵头,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从规范建筑行业用工管理的角度,引导某建筑公司和王某正视责任。县长坦言相劝:“企业要发展,就要守住法治底线;分包人要赚钱,就要保障劳动者权益。只有双方各退一步,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在“一把手”的示范推动下,各方加快沟通节奏,经过多次情理交融的劝导,终于解开心结。某建筑公司与王某达成一致意见:按比例一次性支付受伤劳动者赔偿金。企业随后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受伤劳动者拿到赔偿款后眼含热泪,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安阳法院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的生动写照。法院负责人带头办案,扛起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县长出庭应诉,展现依法行政的诚意姿态。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不仅推动个案一揽子化解,更带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实质化。

  2025年,安阳法院创新实施“一百两全”工程,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9个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全部出庭应诉,带动全市94家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通过“一把手”出庭发声、带头化解,推动实质解纷,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双提升。

  府院联动 解开“法结”与心结

  钱某拖欠相关款项,赵某采取过激方式讨要,某县公安局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赵某认为处罚过重,且自身合法债权未能兑现,遂将该局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安阳市中级法院将此案列为府院联动实质化解重点案件,由相关负责人承办。合议庭第一时间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牵头召集县政府、村委会等力量联合协调化解。合议庭成员表示,案件关键在于厘清赵某讨要欠款的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妥善解决二人之间的民事纠纷。

  协调会上,合议庭成员开门见山:“行政处罚的初衷是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制造新的对立;追讨欠款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只有把民事纠纷这个‘病根’除掉,行政争议的‘病灶’才能彻底消除。”该局负责人在听取各方意见、复盘案件细节后,认识到处罚决定裁量考量不足的问题。

  合议庭成员向各方当事人阐明利害,一方面,向赵某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其过激方式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无法解决欠款问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债权;另一方面,向钱某讲明拖欠钱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因债务纠纷引发冲突可能带来的连锁不良后果,督促其正视还款义务。

  在多方的合力推动下,两人的态度逐渐转变。该局主动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赵某也认识到自身过激行为不当。最终,赵某与钱某就民事纠纷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此案的圆满解决,是安阳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府院协同发力,不仅解开了“法结”,还解开了心结,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5年,安阳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坚持“诉前沟通、判前会商、协调化解”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端口前移、重心下沉。2025年,安阳法院常态化与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合培训十余次,通过案例研讨、法律解读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向行政机关发送诉讼预警777份,41起争议在诉前化解,召开府院联动会议121场,会商案件281起,成功化解173起行政争议,通过府院协调发力,筑牢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衔接桥梁,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建议 倒逼规范执法

  1997年,齐某、周某通过招拍挂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两人在该宗土地上建设房屋后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21年,王某与齐某、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足额支付了房款及契税。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某县自然资源局以“无法提供土地出让票据底联”为由,拒绝办理登记。“钱当时确实交了”“过去了20多年,票据早就找不到了”齐某、周某连连叫苦。王某四处奔走调取票据底联无果,遂提起诉讼。

  确认土地出让金是否缴纳,是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一审法院曾向相关部门调取票据底联,无果,并发现同期出让的数十宗土地相关票据均遗失。

  法官没有止步。为了揭开尘封的真相,法官多方寻访,最终找到了当年办理收费业务的老会计。老会计对收费流程、资金去向作了清晰陈述。“在年代久远、档案管理不善的客观情况下,不能仅因票据缺失就否定缴费事实。”法官引导行政机关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的态度逐渐转变。

  对王某而言,花钱买房却无法办证,权益确实受损;对某县自然资源局而言,严格审核票据是履职要求,无可厚非。法官分别与王某、某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法院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提出允许王某暂时按原标准补缴出让金以完成过户,但若日后找到原始票据,行政机关须全额退还。困扰王某4年的登记难题,就此迎刃而解。这一方案既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又以灵活方式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该案的化解,是司法建议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鲜活范例。法院没有止步于个案的调解,而是透过个案看到了不动产登记领域档案管理的共性短板,以司法建议为载体,为行政机关完善工作机制指明了方向,也为同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路径。

  2025年,安阳法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聚焦行政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短板,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全年制发涉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等领域的司法建议31件,均得到行政机关反馈及整改。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倒逼行政机关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司法智慧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解纷“政”当时。这一年,安阳法院告别单打独斗,在府院联动、复议诉讼衔接中凝聚解纷合力;这一年,安阳法院跳出个案局限,在类案治理、源头防控中实现诉源减量;这一年,安阳法院打破就案办案思维,在判前会商、判后跟踪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洹水汤汤,见证司法温度;太行巍巍,铭刻法治担当。从老宅争议,到涉企合同履约分歧;从不动产登记难题,到工伤认定诉求;从“案件结没结”,到“争议解没解”,2025年,安阳法院始终将实质化解争议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

  安阳市中级法院负责人表示,站在新的起点上,安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实质解纷理念,不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建设,努力让行政执法更具温情,彰显行政审判力度,为奋力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