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李磊 罗高超
“你们不仅帮我解决了赔偿问题,还为我‘治疗’了这两个月的失眠和焦虑!”日前,在南乐县综治中心巾帼红调解室,王女士紧握调解员史向丽和梁秀淑的手说。不久前,她因孩子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奔波两月未果,而在综治中心仅用两天时间,就实现了事心双解。
这正是该县近年来在深化基层治理实践中,创新打造“乐和南乐”调解品牌,同时将心理疏导机制系统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推动调解工作从化解事端向疏导人心延伸,探索出的一条情、理、法融合的柔性治理新路径。
解事更解心 调解有温度
前不久,一起兄弟3人因父亲遗产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被巾帼红调解室化解。面对亲情濒临破裂的复杂局面,调解员史向丽、梁秀淑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疏导策略,先后多次与3方分别沟通、共同协商,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引导。经过两周的工作,3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不仅解决了财产分配问题,还挽回了家庭亲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目前,既解事结又化心结的模式,已成为“乐和南乐”调解工作的鲜明特色,先后累计化解矛盾纠纷68起。
情理法相融 双线协同解纷
面对一起拖欠养老护理费案件,当事人李某因长期照顾失能妻子情绪压抑、拒绝沟通。调解实践中,调解员采取疏导先行、法理并重的双线协同模式,通过深度交谈,引导其宣泄情绪,随后依法明理阐明权利义务,促使李某打开心结,主动结清费用并真诚致谢。这一先平复心情,再处理事情的流程,彰显了柔性治理中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建章立制 夯实长效体系
该县注重将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系统构建心理疏导与调解融合的工作体系;建强专业队伍,遴选培养专职心理调解小组;前置心理评估,纠纷受理初期即开展心理状态识别与情绪缓解;规范实施流程,出台《心理疏导融入调解工作指引》,明确介入条件与协作机制,推动心理疏导从“个人专长”走向“规范体系”,心理疏导服务满意度达98.6%。
“‘乐和南乐’要事和,更要心和。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是我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大举措,积极推动基层治理从定分止争迈向滋养民心,提升了治理的深度与温度。”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宗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