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社法治全媒体中心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刘潮杰
日前,淅川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司法公正并延伸治理效果,办理一起司法监督案件,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发现疑点
2025年11月,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新发生的猥亵儿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进行全面审查,发现周某某曾于2021年因猥亵儿童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检察官调取当年的行政处罚卷宗,发现案件存在疑点,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审慎研判后,认为周某某2021年的行为已涉嫌猥亵儿童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非仅作治安处罚。经过内部研讨并向检察长汇报后,淅川县检察院依法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
监督立案
2025年11月14日,淅川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对周某某2021年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作出说明。4日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随着侦查推进,证据不断完善。2025年12月25日,淅川县法院经审理,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与此同时,淅川县检察院对当年行政处罚案的执法过程进行了审视,针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执法过错向公安机关提出依法追责的建议。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经调查,认定时任办案人员存在过错,分别给予时任办案人员政务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延伸治理
案件审结后,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未止步。检察官发现,周某某在2021年被行政处罚后,在未取得保安员证的情况下担任某小区保安,并于2025年再次实施侵害。
根据这一线索,淅川县检察院对当地保安服务行业开展初步调查,结果发现,当地多家物业服务公司未依法向公安机关备案,保安员无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为促进源头治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的准入审核和日常管理,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从发现线索、监督立案,到追究执法责任、推动行业治理,淅川县检察院通过司法监督全链条履职,不仅维护了个案公正,还推动了执法规范化与社会治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公共安全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