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孔令生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从检10余年来,商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猛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他先后在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岗位上履职,被省检察院评为“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先进个人”“全省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能手”。
履职故事
“监督办案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而是要让法律有温度、让正义可感知。不能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待。”这句话既是张猛的信念,也是他行走在司法为民道路上的灯塔。
2024年3月,张猛接到当事人郭某某打来的电话。郭某某说:“没有检察机关的监督,我心里的憋屈恐怕这辈子也难以消除,感谢你们对正义的守护。”
郭某某诉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某置业公司逾期交房,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郭某某支付违约金,但某置业公司拒绝支付。郭某某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驳回郭某某的诉讼请求。后来,郭某某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郭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郭某某的监督申请后,张猛认真研读了郭某某提交的监督申请材料,并调阅法院的诉讼案卷,发现郭某某的委屈并非毫无根据,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
为查明案件事实,张猛带领办案团队前往相关行政机关,调阅案涉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并去案涉房屋所在小区调查走访,以检察办案的亲历性确保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最终,经检察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和跟进监督,法院撤销了原来的判决,改判某置业公司赔偿郭某某违约金一万元。郭某某对检察监督结果非常满意,特意向张猛打电话表示感谢。
张猛经常告诫办案团队人员:“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的急难愁盼,要有‘如我在诉’的情怀。”
2023年5月,张猛办理了涉袁某某加油站非诉执行监督案。第一次见到袁某某时,这名近50岁的男子红着眼眶说:“加油站是我一辈子的心血,要是被没收了,我们一家可怎么办。”
原来,袁某某的加油站因用地手续不完善,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加油站及地上附属设施的处罚决定,法院对该处罚决定裁定准予执行。在该案的调查核实中,张猛发现该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处罚结果有失公允。检察机关对该案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张猛协调相关部门,帮袁某某补办手续。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法院最终撤销了原裁定,袁某某的加油站得以保留,袁某某还顺利补办了相关手续。结案那天,袁某某特意送来一面写着“公正执法为民 检察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并紧紧握着张猛的手说:“您不仅保住了我的加油站,还保住了我们家的希望!”该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成为“检察护企”的生动注脚。
“老百姓来找我们,是信任法律。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在民事检察岗位上,承办人面对的往往是老百姓最急最难最愁的事,如果不能有效化解矛盾,当事人难免会产生失望、消极情绪。”张猛说。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是张猛的办案风格,这种办案风格让追寻公平公正的当事人倍感温暖。
在张猛办理的康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民事判决,导致申请执行人康某某生活困难,扬言要报复被执行人。张猛多次上门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民事判决,消除了康某某内心的积怨。拿到执行款后,康某某特意送锦旗表示感谢。
从检10余年来,张猛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践行着司法为民。办案遇到困难时,他总是说:“只要能守住公平正义,再苦再累都值得。”
对话
记者:你认为怎样才能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
张猛:首先,要在司法办案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体恤民生。其次,在监督办案中主动作为,加强与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沟通,阐释法律背后的道理、情理,消除当事人的疑惑,必要时协调社会力量化解矛盾,体现司法关怀。最后,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让监督成效惠及更多群体。
记者:在办案中遇到棘手难题时,你一般会怎么处理?
张猛:一是静下来。越是复杂难解的案件,越是不能乱了方寸。我会把案件先放到一边,理清思绪,消除焦虑情绪。二是请外援。个人的业务知识以及个人对案件的认识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同事探讨、向领导汇报、用网络检索这三种手段能为我提供更广阔的视角,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三是重积累。厚积方能薄发,平时注重学习、注重阅读,不仅要读法学理论书籍、经典案例,还要读历史、哲学类书籍。这能帮助我跳出个案细节,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问题,确保最终的结论既合法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