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郭会平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2025年以来,安阳市中级法院坚持依法规范、平等保护、善意审慎原则,建立“护企畅流”“1+4”执行工作机制,即健全“一项机制”(涉企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推出“四项措施”(“查封负面清单+动态松绑”“特定账户非冻结+灵活施策”“诚信企业‘白名单’+信用修复”“府院联动+造血计划”),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 对涉企纠纷快速反应 跑出执行加速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早已深入人心,而将其转化为企业可感、可知、可得的公平正义,核心在于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最优效果定分止争。
安阳法院对涉企案件实行“绿标签”制度,从执行立案、查控到财产处置、案款发放,全流程推送节点信息,让执行过程可感、可触、可监督;建立执前调解机制,用足用好各类调解资源,以调促和,最大限度促成执前和解履行,减轻企业诉累;组建涉企纠纷专业执行团队,对案件办理质效实行日监管、周通报、月分析,强化跟踪问效;开通全省首个“执行110”服务专线,集中受理执行线索、投诉、建议,及时解决经营主体难题。
2025年以来,安阳法院快立、快执涉企案件14927件,平均办案用时同比下降14.36天,执行到位金额17.49亿元。
2 “柔性执行”审慎施策 护航企业稳健经营
厂房、设备、原料是生产型企业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资产,一旦被查封拍卖,对企业来说必定是致命的打击。为了尽量减少执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安阳法院列出查封资产负面清单,明确不得查封企业的“命脉资产”,要求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定期评估企业经营状况,视情况及时解封冗余资产,以“活封”促“重生”;对企业特定资金账户,非特殊情况不予冻结或划拨,企业若将现有资金归集至普通账户,或为其提供有效担保,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可解除对企业基本账户及其他账户的冻结措施。
安阳某投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及经营决策等因素影响,该投资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在安阳两级法院涉及被执行案件10余起。其中,某建筑工程局作为该投资公司主要债权人,申请执行标的额达5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安阳市中级法院依法查封该投资公司名下的3处门面房。因门面房已对外出租,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市场秩序的影响,安阳市中级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商户继续经营。在此基础上,安阳市中级法院深入分析该投资公司的实际困难,积极组织案件双方沟通协商,引入具备履行能力及履行意愿的第三方参与化解纠纷。经多方努力,天津某股权投资企业成功收购该投资公司股权,不仅代为清偿全部执行款项,还进一步注资5000余万元,成为其新的全资股东。
该案的化解,生动诠释了强制执行绝非案件的终点,而是助力企业纾困重生、优化资源配置的新起点。2025年以来,安阳法院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667起案件适用“活封活扣”措施,惠及企业501家,通过特定账户非冻结等灵活措施,释放流动资金1700万元,以柔性化、精准化的执行措施为企业纾困,实现了从个案清债向企业救治、从解决眼前纠纷向助力长远发展的理念跃升。
3 “白名单”+信用修复 释放司法护企红利
信用是企业经营的“生命线”。如何在刚性执行中兼顾司法温度,既保护债权人权益,又为暂时遭遇困境的企业留足生存发展空间,一直是安阳法院探索的重点。安阳法院与当地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结合,设定诚信企业“白名单”,给予其信用红利;建立“失信预警+护信缓冲+守信激励”分类逐步信用修复制度,通过向被执行企业发送失信预警告知书、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修复信用等一系列措施,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信用治理新格局,推动执行观念从强制惩戒向惩戒与激励并重转变,让企业卸下包袱再出发。
“法官,我们公司过段时间要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投标,能不能先解除对我们的信用惩戒?等资金回笼后,我们一定履行义务。”河南某建筑公司因拖欠绍兴某商贸公司98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建筑公司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投标在即,失信却成为拦路虎,负责人急匆匆地向安阳市北关区法院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北关区法院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一方面核查该建筑公司历史信用记录,确认总体较好,该案纠纷确属偶发,且公司履行态度积极;另一方面积极沟通,向申请人释明“企业失标会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影响债权实现”的现实风险,向被执行人明确“逾期履约将承担更严重法律后果”的责任边界。法院经过反复协调,使该案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建筑公司于和解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绍兴某商贸公司案款100万元;法院屏蔽该建筑公司失信信息、解除限高措施,助其顺利参与投标;该建筑公司按时付清剩余款项。协议签订后,该建筑公司如约支付款项,北关区法院及时为其修复了信用。这一举措为该建筑公司争取了宝贵的投标机会,促进了企业经营发展,让这起执行案件以“债权兑现+企业重生”的双赢结局圆满收尾。
这是安阳法院落实“诚信企业‘白名单’+信用修复”措施的生动实践。2025年以来,安阳法院共为493家企业提供信用缓冲服务,为575家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恢复信用,为1210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屏蔽失信信息,让一批暂遇经营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卸下失信包袱,重拾发展信心,有效盘活了企业经营的活力与市场资源。这一机制既守住了信用惩戒的底线,又体现了司法温度,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守信践诺的内生动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4 府院联动靶向发力 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打通司法和行政壁垒,构建综合治理格局,使执行工作从法院的独角戏转变为多方参与的交响乐,是提升执行效能、维护司法权威、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路径。安阳法院积极探索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安阳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执行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系统协同、力量整合打破梗阻,合力攻坚。
汤阴县某重点企业因建设工程拖欠施工方工程款引发系列纠纷,生效的法院判决认定该重点企业需支付高某等5起案件的当事人工程款共1000万元。该重点企业虽有可供执行的资产,但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还会影响当地就业甚至区域经济发展。汤阴县法院将执行工作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尽最大努力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的影响,对企业资产进行详细梳理分析,经反复研判,最终选取了该重点企业一处停滞工程予以处置。
为确保涉案资产具备依法拍卖条件,汤阴县法院跳出“执行圈”,邀请汤阴县招商局、县税务局、县低效工业用地处置专班共同派员组建专项协作团队,县招商局提供地方扶持政策参考,县税务局梳理涉案资产涉税风险,县低效工业用地处置专班牵头开展资产勘验。协作团队先后3次赴工程现场,调取土地出让原始档案、在建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等资料,逐项核实资产权属细节,最终出具《资产可处置确认报告》,解决了涉案资产拍卖前的核心问题。针对双方对涉案资产价值评估的分歧,法院多次组织债权人与企业协商,确定资产价值与拍卖方案。最终,涉案资产由汤阴县某投资公司以1100余万元竞得。
为确保案结事了,汤阴县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开通司法拍卖过户绿色通道,7个工作日内可完成产权变更,较常规流程提速近60%;协同县税务局明确增值税、契税等税种的计税依据与缴纳主体,促进竞买方与被执行人达成税费承担协议;依据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和债权人意见制订款项分配方案,精准发放案款。在未伤及该重点企业发展根基的前提下,汤阴县法院推动高某等5起案件的当事人的工程款落袋为安,案件圆满执结。更令人欣喜的是,在新经营主体入驻后,涉案停滞工程已引入两家企业投产,蜕变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引擎。
查控财产、联合惩戒失信、做好财产处置“后半篇文章”,府院联动机制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将司法服务嵌入营商环境建设,以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执行,增强企业家投资兴业的信心,是以高效能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的重要支撑。
5 “执破融合”破立并举 激发经济循环动能
在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因经营策略偏差、市场环境波动陷入债务困局,既拖累自身发展,也影响债权人权益实现。如何助力民营企业摆脱“赢了官司却难获清偿”的困境?如何帮助经营失败的民营企业有序斩断债务枷锁,让有再生价值的企业重获新生?安阳法院开展的“执破融合”工作,正是对这一系列问题的积极回应。
滑县某加工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截至2024年,以该加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安阳市两级法院达49起,执行标的额300余万元。但该加工企业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机器设备及厂房用地,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远低于债务总额,大量债权人合法权益难以兑现,陷入“案件办了,事情未了”的僵局。
为打破这一僵局,滑县法院积极运用“执破融合”机制,将该系列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安阳市中级法院受理后,全面清产核资,确认该加工企业名下全部财产总价值不足50万元,已构成严重资不抵债条件,且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5年7月,安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宣告该加工企业破产,申请人得到平等受偿,该加工企业规范退出市场。
以执促破、以破促执,安阳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公平高效清理债务,及时促进“病企”救治和市场出清,实质化解矛盾。安阳法院开展“执破融合”工作以来,排查涉企执行案件3971起,移送破产案件141起,累计化解执行案件690起,不仅助力挽救无望的企业依法退出市场,也有效释放了闲置生产要素,优化了市场资源配置,还助力经营主体实现优胜劣汰,为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注入了司法动能。
从涉企执行“绿标签”的快速响应,到每一步执行流程的公开透明;从“活封活扣+动态管控”的灵活处置,到有针对性地开展解除企业信用约束、助力企业市场化重组的纾困帮扶;从府院联动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到“执破融合”助力市场良性出清……执行工作的每一次探索、每一个案例,都生动诠释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内核。这并非削弱执行力度,而是以司法智慧在实现债权人权益与挽救企业之间寻求平衡,在严格司法与服务大局中彰显温度。这些实践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企兴”的多赢局面,更体现了人民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主动担当与积极作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