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还是卖家?警惕交易“两头骗”
日期:01-08

据新华社
□河南法治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经蕊溪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设计了一套针对乐器交易的双向骗局。一方面,王某以买家身份诈骗乐器厂家,他通过闲鱼App等平台联系乐器厂家,以采购为名洽谈购买大提琴、小提琴等,并主动提出“货到付款”方式,诱使厂家先行发货。在厂家将乐器发出后,王某随即将到手的乐器转卖变现,并拒向厂家支付任何货款。另一方面,王某又以卖家身份诈骗乐器买家。他在闲鱼App等平台发布销售萨克斯、提琴等乐器的虚假链接,盗用其他正规商家的图片以伪装成真实卖家。在与有意向买家沟通时,他以“平台聊天不方便”等为由,诱导对方添加其个人微信,进而要求买家通过微信等平台预付货款。
至此,王某完成了一个欺诈闭环,他利用从买家处骗取的预付款作为自己的“活动资金”,而将从厂家骗来的乐器冒充为自己的库存,发给一部分买家,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他的骗局在短时间内得以维持,并企图骗取更多钱财。
案件结果
案件移送至确山县检察院后,经审查案卷材料及相关证据,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交易虚拟性特点,分别对买卖双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王某被确山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说法
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在享受网络购物便捷的同时,也要坚持平台交易原则,拒绝私下转账,所有沟通、付款、发货流程务必在官方平台完成,切勿因“优惠”“方便”等话术脱离平台监管,用微信、支付宝等直接转账。同时,也要核实对方身份,警惕异常价格,对于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或过于“爽快”的买家,应保持警惕,主动核实账号信息、信用评价,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