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漯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李政)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赌债,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某村村民闫某利用给公司送货的便利,两年间侵吞21万余元货款,潜逃一年后,在江苏省南通市落网。
2022年2月,闫某在漯河市某商贸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内容为根据公司客户(各大超市)订货需求向其配送乳制品,并将收取的货款上缴至公司。后来,闫某逐渐沾染上网络赌博的恶习,欠下10余万元的赌债,便利用工作的便利,挪用部分货款偿还赌债。两年间,闫某共侵吞公司21万余元货款。2024年3月9日,闫某再也没回公司上班。公司有关负责人崔某尝试联系闫某未果,无奈之下,于2025年6月4日向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报案。
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民警根据崔某提供的信息,走访调查了与闫某有业务往来的几十家超市,核对闫某经手的账目和其签字的42张欠条等证据,很快认定了闫某侵占公司资产的犯罪事实,遂将其上网追逃。
2025年10月29日,闫某在江苏省南通市某出租屋内被当地警方抓捕归案,次日被召陵警方押解回漯河。到案后,闫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21万余元货款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2025年12月23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闫某被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依法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