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邓州市法院灵活运用“执前划扣”机制,在一审判决后成功打破一起合同纠纷中的“付款与解封”僵局,不仅兑现了胜诉企业权益,还解除了败诉企业的经营束缚,实现了“案结事了、双赢共赢”,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河南甲科技公司与深圳乙科技公司因合作运营共享电动车项目产生纠纷。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2.5万余元后,双方虽在上诉期间达成和解,约定乙公司支付21万余元,却在履行环节陷入“乙公司账户被查封无力付款,甲公司担心解封后权益落空不愿先行解封”的死循环,和解协议面临破裂。
为避免双方再次进入漫长诉讼或执行程序,增加企业诉累,承办法官敏锐抓住案件症结,依据最高法《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探索运用“执前划扣”机制以打破僵局。在与执行部门充分协调、确认方案可行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了这一高效、低成本的化解路径,得到了双方一致认同。
随后,在乙公司出具同意转款说明的基础上,审判部门直接出具扣划裁定,并派员赴深圳协调当地银行,将乙公司被冻结账户中的相应款项直接划转至甲公司账户。甲公司收到款项后,立即申请解除了对乙公司的账户冻结。整个过程衔接顺畅,一场可能持续拉扯的纠纷在诉讼程序内得到彻底解决。
2025年以来,该院坚持全流程发力,立案阶段即强化风险提示与引导,在审理过程中积极落实“两提示一敦促”机制,并依托“以保促执”强化财产保全效果;针对小标的案件,着力督促当庭履行,对于无法即时履行的大标的案件,则加强判后回访与履行督促,灵活指导当事人分期履行,多措并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郭琨 闻群英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