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芦家豪 李奕琳
谢亚非是名“90后”,现任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她不仅是伏案研磨调研文章的“笔杆子”,还是民事调解中倾听群众心声的贴心人,更是刑事审判中守护正义的“铁面判官”。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她用10年时间,在工作中切换角色,在法理与情理中寻找平衡,用青春书写着新时代法官的奉献与担当。
履职故事
2015年,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谢亚非考入山阳区法院,从事法治宣传、信息调研、案例编撰和院党组文秘工作。2018年,她撰写的《追逐法治梦想的风行者》文章在报纸上整版刊发。她撰写的《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执行长效机制是怎么建立的》等文章,将山阳区法院的业务经验传遍全省。她多次获省法院、焦作市中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获得焦作市社会科学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
2019年,她通过跨专业自学,成功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幕后”走向“台前”,先后在山阳区法院立案庭、民事法庭历练,从书记员、法官助理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法官。
2022年1月初,32岁的谢亚非主审了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这虽然是她主审的首起案件,但她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展现了扎实法律功底。为了解当事人诉求、维护当事人权益,她奔赴涉案现场查看,联合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现场协调、释法,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2021年6月至2022年,她高效办理民事案件、执行异议审查等337件次,进行现场勘验40余次,案件调撤率达43.38%。
2023年转任刑事法官后,谢亚非迅速化身打击犯罪的“排头兵”。从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讲,到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依法判处帮信罪犯、筑牢反诈屏障,到打击诈骗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谢亚非用专业和温情,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她坚持繁案精办,个人办案平均结案时长仅为22.47天,实现了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
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谢亚非运用“三段式”办案法:庭前“寻根”,开展社会调查,摸清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庭中“治病”,开展法庭教育;判后“固本”,强化跟踪监督,联合多方助力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她引导20名涉案未成年人接受延伸帮教,发出12份家庭指导令、3份关爱提示函,与5名困境儿童建立帮扶关系,走进校园开展27次法治宣传,成为孩子们口中的“法官妈妈”。
2024年7月,谢亚非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两名被告人系夫妻关系,且均被判处监禁刑,他们的孩子陷入无人抚养的困境。于是,她向院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民政部门,确保困境儿童及时获得妥善安置和关爱。在该案中发挥作用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是她2024年6月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后创新推动的首项工作。在她的推动下,山阳区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妇联、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山阳区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协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山阳区未成年人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推动解决社会治理中未成年人案(事)件主动发现、个案儿童特殊关爱、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2024年,34岁的谢亚非被任命为刑事审判庭庭长。面对缺少老带新、办案经验不足的压力,她与焦作市中级法院指派的法官张阳龙组成“新新组合”,碰撞出诸多创新火花:推出释法答疑机制;提出法官需帮助被害人追赃挽损的审判理念;推行简单案件压缩审理时间,多数类案当天立案、次日结案机制;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沿用“三段式”办案法,实现教审相结合。
10年深耕,谢亚非在角色转换中淬炼初心,在不同岗位上展现担当。这名“90后”法官以坚守诠释了法官既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又是法治温度的传递者,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上步履铿锵,向光而行。
对话
记者:从综合岗位到审判岗位,您是如何快速适应不同角色的?
谢亚非:综合岗位的工作经验无法直接转换成审判的专业能力。从综合岗位到审判岗位,转换角色的关键是放下过去、抓住现在、聚焦核心:放下综合岗位的经验,抓住每一起案件的学习机会,聚焦专业能力、裁判思维、群众工作三大核心,用“空杯”心态学习专业知识,通过办理案件锻炼审判技能。
记者:对于被告人拒不认罪的案件,您怎么处理?
谢亚非:最主要的还是沟通。大多数被告人不认罪是因为对法律法规不清楚或对量刑有意见。我们要耐心倾听被告人的意见,根据其提出的主要问题,结合案件证据和事实作出合理认定,并将释法答疑贯穿办案全过程,告知被告人法律规定、量刑规范,出示人民法院的同类型裁判文书等,获得被告人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