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李锐)12月16日至23日,许昌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深入辖区6个基层法院,开展巡回调研指导工作。调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相关全会精神,旨在推动法院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在人民法庭,周志刚说,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第一线”。面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大力弘扬鄢陵县法院屯沟法庭“板凳”精神,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把握好社情民意,善于运用就地开庭、巡回审判等贴近群众的方式,用心用情化解纠纷,努力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在“家门口”。
在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中心,周志刚要求,诉讼服务是展现司法作风的重要窗口,必须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接诉即办”,优化立案登记与先行调解的衔接机制。法院要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信访工作要坚持法治化方向,做到“有访必录、有信必复、有错必纠”,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接访,强化释法明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岁末年初尤其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调研审判工作时,周志刚强调,要适应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使司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协同推进。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实体、程序、感受”三个公正,将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检验司法能力的标尺,遵循司法规律,追求司法裁判的公正与权威。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以严实作风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许昌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