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一粥一饭,关乎民生冷暖;
一条一款,折射立法匠心。
《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虽是一部小切口地方立法,却能从中管窥新时代法治的清晰路径——不悬浮于文本,而是向民生细微处深植,以规则的精度和温度回应民之所盼。
规定明确,助餐服务优先保障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在法规层面确立了资源分配的价值序列:法治的温暖,必须最先抵达最需要呵护的群体。它将抽象的平等原则,转化为对最脆弱生命个体的具体照拂,呈现出立法既要追求普惠覆盖,又要实现精准滴灌的价值取向。
规定鼓励“食堂+康养”“食堂+文娱”等多元模式,以规则的弹性,为市场与社会力量开辟了融合服务的通道。法规在此从静态管束,转而动态促进服务升级、保障长期运行,展现出引导社会创新、塑造良性生态的张力。
针对农村现实,规定未强求统一模式,而是倡导配送延伸、邻里互助等灵活形式,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实践逻辑:尊重城乡差异与地域特性,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鼓励基层探索。法规的理性,正源于对具体省情的深切体认与包容。
规定的立法匠心,和全省数千个助餐设施的建成,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我省已逐步将老有所养的朴素愿望,细化为可操作、可评估、可保障的权利清单。围绕规定的立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多轮审议的程序正义,保障了实质正义的最终抵达,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实践。
良法善治,不唯在护航发展的宏大叙事里,还在一粥一饭的可感温暖中,并由此获得深沉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