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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当好群众的勤务员

日期: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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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新征程,我是主角系列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见习记者 陈卫军 通讯员 方涛

  “先喝口水,有啥问题慢慢说,咱们都是一家人!”日前,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小曼把在该院大厅里因遗产继承纠纷争执不休的张家两兄弟带到办公室,递上一杯热茶,用几句贴心的家常话让两兄弟渐渐平复了心情。

  李小曼是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在化解纠纷时,她耐心倾听诉求、细致审查证据,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释法说理,把纸面上的法变为群众心坎上的理。

  自2014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李小曼坚守办案一线,逐渐从检察新兵成长为业务标兵,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洛阳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洛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业务竞赛标兵称号,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等。

  履职故事

  “踏实钻研、精益求精”是李小曼最鲜明的标签。从检以来,她始终秉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念,把勤勉敬业刻进履职日常。工作中,她始终谦抑平和,主动向身边同事请教办案技巧与实践经验,夯实业务根基。工作之余,她从不停下学习脚步,紧盯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动态,把“吃透法条、摸透案情”作为必修课,锤炼严谨细致的办案作风,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

  “心里装着群众,做事透着较真。”李小曼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努力当好群众的勤务员。

  在办理郭某力等5名农民工讨薪案时,李小曼了解到,到约定付款日期后,雇主宋某失联违约,而这几笔工资是5个家庭的唯一收入来源。

  李小曼第一时间带领团队展开调查,围绕劳务关系真实性、欠薪金额等关键问题,奔走核实证据、多方询问情况,很快锁定了宋某欠薪的铁证。考虑到农民工急需这笔钱维持基本生活,而传统诉讼程序耗时较长,她创新性地采用“支持起诉+调解”模式,主动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启动调解程序。面对农民工因宋某屡次违约产生的不信任情绪,李小曼耐心释法说理,从法理到情理层层疏导;针对宋某的消极态度,她反复沟通施策,阐明拒不履行或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经过多轮拉锯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但李小曼并未就此止步,为防止宋某再次违约,她依法作出支持起诉意见,协助将和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为薪资兑现再加一层保险。郭某力等5名农民工收到全额工资时,特意向李小曼打来感谢电话。此时,李小曼悬着的心才真正放下。她用高效务实的行动,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司法温度直达民心。

  面对当前民事检察存在社会认知度低、依职权监督线索匮乏、监督手段单一、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不充分等问题,李小曼在院党组的指引下,创新运用“民事检察融入法治监督体系”工作法,将人大监督、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巡察监督等贯通融合,以每一次扎实有效的检察实践为抓手,让司法温度传递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

  今年3月,在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李小曼敏锐发现关某飞与侯某衡的借贷纠纷调解案存在异常:事实无争议、审理周期短、双方迅速和解,执行线索直指住房公积金,种种迹象表明这可能是一起虚假诉讼。

  为彻查真相,李小曼第一时间调阅原审卷宗梳理疑点、核查银行流水、固定聊天记录,证实双方串通编造虚假陈述;对关键证据借条启动笔迹鉴定,确认非当事人本人签署,一步步打破虚假证据链。在铁证面前,侯某衡如实供述了与关某飞串通伪造借条,意图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事实。

  李小曼继续深挖,发现该案可能涉及规模化、团伙化作案,严重破坏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与司法公信力。为此,李小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优势,两次向洛阳市检察院汇报案情,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函请洛阳市中级法院全域检索关联案件,排查出3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成功追回涉案住房公积金30余万元。同时,她将该案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此外,她还走进辖区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向职工讲解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危害,从源头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力量守护公共资金安全。

  李小曼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在每一起案件中倾注心血、传递司法温度。她用专业诠释担当,用实干践行初心,成为群众信赖、企业认可、社会赞誉的先进典范,为新时代司法工作者树立了标杆。

  对话

  问:在办案时,您是如何做到让群众满意而归的?

  李小曼:我始终抱着“如我在诉”的心态去沟通和解决问题。首先是耐心倾听,让当事人把心里的委屈和诉求彻底说透,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被重视。其次是真诚共情,主动回应他们的情绪,坦言“换作是我,我也会着急”,用家常话拉近距离,打破情感隔阂。最后是务实解困,不打空头承诺,把案件进展、处理依据、解决路径一条条讲清楚,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心里有底、满意放心。

  问:在践行司法为民的过程中,你们如何平衡办案效率与权益保障的关系?

  李小曼:对我们而言,效率与权益保障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须兼顾的必答题。如办理农民工讨薪案时,我们之所以选择调解,就是因为传统诉讼程序耗时长,而农民工等不起、耗不起,调解能快速化解矛盾,再将和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确保权益不打折扣。办理涉企纠纷时,跨区域协作减少了证据调取的时间成本,多部门联动避免了协商僵局,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优化“民事检察融入法治监督体系”工作法,让司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