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办”工作法 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效的实践与探索
日期:12-25
□蔡巍伟 杨定成
为有效解决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周期长、矛盾化解不彻底等突出问题,着力避免“来了就转、一转了之、程序空转”等情况,固始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三办”工作法,对控告申诉案件提前进行精细化审查,实现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有效提升了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建章立制,确保信访工作规范流程办。
深入践行“五个法治化”。固始县检察院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广泛宣传最高检“信访路线图”,方便解答群众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的控告、申诉、法律问题;全面审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认真梳理信件内容,准确把握信访人的诉求,严格按照管辖规定和职能分工分门别类进行办理。打造专业化接访队伍。固始县检察院建立每日“院领导带班+检察官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接访模式,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察干警互相配合,达到对来访群众当面答疑、指引正确路径的效果,推动接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固始县检察院指定一名检察官助理负责拆阅上级院转交、本院收到及其他部门转来的群众信访件,拆阅后第一时间对所有来信的信访人、信访事项、信件来源、收转时间等信息进行逐一登记,并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保障信件来源可追溯、办理过程留痕。
二是优化举措,实现信访案件提高效率办。
对信访事项进行“案件化”管理。固始县检察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件进行“立案”登记,制作专门的台账进行管理,实行“一案一专班”制度,按信访件类别将信访材料全部扫描至信访信息系统,严格审查关键字与案卡信息,确保案卡信息填录规范。承办检察官通过询问信访人、听取相关人员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信访件的性质、管辖单位等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办法或分流处理意见。及时跟踪督促办理。固始县检察院跟踪信访件办理进度,定期清理转办业务部门案件。对于即将到期的线索,控告申诉部门联络员及时与承办部门沟通,督促提醒承办部门向信访人进行实体性答复,确保在3个月内落实实体性答复工作。固始县检察院每月汇总各业务部门的落实情况,对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提出改进办法;灵活运用答复方式,提供周到检察服务,根据群众来信的不同情况,以短信回复、电话回复、邮寄回复、当面回复四种形式进行回复。
三是定期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强化责任办。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固始县检察院通过控告申诉部门对本系统、本区域、本单位的信访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地了解掌握检察环节的信访信息,及时发现信访环节的不稳定因素。全力化解突出风险。固始县检察院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风险隐患信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逐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综合施策,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报告、早处理。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固始县检察院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建立与上级检察院信访信息互通机制,实行重要信访信息每日一报制度。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对于工作中掌握的矛盾隐患,固始县检察院借助各职能单位、属地政府及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的效果。各服务团队在走访基层、走访企业过程中掌握矛盾隐患线索,对于属于管辖范围内的,统一调配力量,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职能范围的,第一时间将矛盾隐患线索反馈给相关职能单位,推动问题解决。
(作者单位:固始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