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岳明)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濮阳县法院了解到,该院徐镇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特邀省人大代表王洪伟参与调解,促成当事人当庭和解。
2024年6月,郭某、姜某二人因经营周转向高某借款3万元,杜某、李某、王某三人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借款到期后,郭某、姜某迟迟不予偿还,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某、姜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并要求杜某、李某、王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且6名当事人均为同乡,法官认为本案宜先行调解。没想到,当事人争议激烈,矛盾积怨较深,意见无法统一,调解难度比预想的要高。
原告手持协议书激动地说:“我当初是看在朋友的情分上才借钱给他们,现在他们不按时还钱,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
二被告则满面愁容地辩解:“我们不是故意赖账,最近资金紧张,实在拿不出全款啊!”
“我们因为信任为你们担保,你们一定要拿出态度和行动,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一名担保人焦急地说。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徐镇法庭邀请具有丰富矛盾纠纷调解经验的省人大代表王洪伟参与进来。王洪伟与法官共同梳理案情,研判争议焦点,决定采用“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模式,以拉家常的方式缓和对立情绪,再确定调解意见。
法官从法律层面梳理权利义务关系,耐心解答当事人关于利息计算、担保责任等方面的疑问;王洪伟则以第三方视角居中协调,既阐明法律规定,又从朋友情分、诚信履约角度耐心劝导:“你们互相都认识这么多年了,当初能借钱说明彼此信任,现在可别因为钱伤了和气啊。”
王洪伟和法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最终,三方握手言和,达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意见,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该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监督履职职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聚力形成“民意直通、司法响应、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