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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法援助力改判免罚

日期: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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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9版:司法行政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董景娅

  检察机关指控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开封市西门大街路北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时,与前方在非机动车道内步行的李某相撞,导致李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梁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梁某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提起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根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关工作要求,开封市中级法院通知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梁某提供辩护,该中心指派河南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朝、李禧龙办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前往办案机关开展全面阅卷工作,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与已被取保候审但精神状态不佳的梁某取得联系。考虑到梁某的特殊状态,律师团队先与梁某母亲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事件全貌、梁某的核心诉求以及案件中受害方谅解事宜的进展,随后在其母亲陪同下会见梁某,就辩护思路进行深度交流。

  经过严谨的卷宗审查与多轮会见,律师团队梳理出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从犯罪构成层面,律师团队发现全案并无直接证据证明梁某所驾电动自行车与被害人李某发生过碰撞,一审判决主要依据部分鉴定意见推定交通事故发生,而此种推定能否排除合理怀疑存在重大争议。从量刑情节来看,案发时梁某系未成年人,属初犯、偶犯,且交通肇事罪本身为过失犯罪,具备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若最终定罪,如何争取最优量刑结果以保障其学业不受影响,成为辩护工作的重点方向。

  为扎实推进辩护工作,律师团队一方面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及类似案例,对证据链的完整性、鉴定意见的合法性进行逐项核查,精心制作了详尽的质证意见与辩护意见;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刑事谅解进程,全力搭建双方沟通桥梁。

  2024年9月,案件首次开庭,庭审焦点集中在“是否存在碰撞事实”“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关键证据合法性及证据链是否充分”三大核心问题上。首次开庭后,律师团队并未松懈,持续推进和解工作。

  今年1月3日,案件再次开庭时,梁某与受害人家属已达成刑事和解,律师团队当庭提交了受害人家属签署的刑事谅解协议、谅解书及和解款打款凭证。律师团队还结合案件进展提交了补充辩护意见,鉴于案发时梁某的未成年人身份、法定从宽情节及已取得谅解的实际情况,恳请法院对其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开封市中级法院经全面审理,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刑事判决,改判梁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