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邢高飞)陈某甲和陈某乙多年未解决的矛盾,在舞钢市法院“一乡镇一法官”机制的推动下,于12月11日得到解决,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陈某甲和陈某乙均系舞钢市尹集镇张庄村居民,二人分得的自留地相邻。近年来由于土地边界争议,陈某甲多次向村委会和镇政府反映,但由于分地一事已过去近30年,且双方矛盾冲突尖锐,村委会、镇政府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未果。
依托舞钢市法院“一乡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立案庭员额法官郑康乐作为下沉尹集镇的定向联系法官,迅速赶赴张庄村,与村组干部一道,分别倾听双方诉求,释法明理,了解核心诉求和法律风险点,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问题,避免因过激行为导致矛盾升级。在双方情绪缓和的基础上,郑康乐组织当事人共同到场,对争议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并依据历史分地情况,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现场确定边界线。最终,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长达多年的土地纠纷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