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宋梦杰 通讯员 陈梦姣)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依法对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态度彻底转变,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部分款项,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王某与张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经金水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张某需于6月20日前分三笔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律师费。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仅在初期陆续支付7100元,此后便不再履行剩余付款义务。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苗林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其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查询。在确认张某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但张某对此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为打破执行僵局,苗林依法将张某传唤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张某仍态度强硬、不为所动,甚至扬言“爱咋地咋地,我就是没钱”。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苗林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张某带至羁押室。
眼见法院动真格,张某的嚣张气焰顿时消散,态度发生180度转变,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随后,张某积极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在执行干警与法警的见证下,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承诺自当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5000元,直至全部清偿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