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王茜薇
近日,张某等三人来到济源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为他们解开了困扰多年的“薪”结。
这是一起一波三折的执行监督案件。2019年年底,张某、吴某、郑某在赵某经营的木材厂劳作后,迟迟未能拿到总计近3万元的劳动报酬。诉讼、胜诉、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程序一步步走过。在执行阶段,法院通过拍卖赵某相关资产得款60.9万元后,三人的债权被列入了涉及23起案件的普通债权名单中,按分配比例,三人分得4800余元。
张某、吴某、郑某三人年龄偏大,这一结果一时让三人感到无助。2024年1月,他们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向济源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农民工工资不能等同于一般债权,有优先保护的规定。”检察官说。受理该案后,检察官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工资债权的性质认定问题。案件受理不久,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审查工作依法中止,但检察官始终将该案件记在心上,定期与三人沟通,安抚他们的情绪,同时密切关注异议审查进展。
今年3月1日,案件刚一恢复审查,检察官立刻启动全面核查,与三人深谈,全面调阅执行卷宗,广泛检索法律法规、最高检相关指导案例及近年来的类案裁判文书。厚厚的卷宗和大量的检索报告逐渐拼凑出清晰的工作思路:工资债权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这是法律条文的规定,是司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鲜明导向。
法律依据在手,如何凝聚共识、打通执行堵点成为关键。检察官主动与执行法官进行深入沟通。一次次坦诚的沟通,逐步消弭了理解分歧,凝聚了依法优先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共识。
检察官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应将张某等三人的工资债权列为第一顺位予以优先清偿。建议很快被采纳,法院迅速对原分配方案作出修正。后经回访确认,三人劳动报酬已全额执行到位。
“检察官打出‘调查核实+沟通协商+精准建议’的组合拳,唤醒‘休眠’的优先权,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济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