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玉 高阳
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指出,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共同构成检察职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关系到党的检察事业后继有人这一长远性、根本性问题。2024年7月,最高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新时代检察官助理的职责和定位
检察官助理是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确立的检察机关正式职位,在检察官助理设立之前,检察辅助人员主要包括助理检察员和书记员。2024年,最高检发布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官助理的职责定位,扩充了其工作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作为检察官成长的关键阶段,检察官助理是成为检察官的必经之路。在检察实践中,检察官助理作为重要的司法辅助力量,不仅协助检察官办案,还承担大量综合性工作,是支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新时代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力量不足:人员招录渠道过于单一、资格条件设置过严。二是发展受限:“入额难”问题普遍存在,职业晋升受地方政策影响明显,薪资待遇与职业认同感有待提升。三是培养赋能不足:传统的“老带新”“手把手”培养模式难以适应现实需要,部分检察官助理缺乏系统性的业务指导,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四是追责不精准:个别单位在司法责任追究方面划分不够清晰,导致部分检察官助理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推诿敷衍的心态。
三、加强检察官助理管理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固始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在深化检察官助理培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锻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助理队伍。
一是注重阶梯储备。严把入口关,对于新进检察官助理明确在试用期阶段安排至综合部门锻炼,根据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分类管理:对表现不佳、进取心不足的,延长其综合部门锻炼期并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调整岗位;对进步明显、有干劲的,选派至业务部门进阶培养;对积极进取、争先意识强的,根据需要调配至关键岗位,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二是推行结对培养。深入实施“检察官教检察官”机制,充分发挥业务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检察官助理在磨砺中成长。注重加强事实证据审查、询问和讯问等办案核心能力的系统化培养,着力锻造全流程办案本领。截至目前,固始县检察院已有14名检察官助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占比67%。
三是促进融合发展。实施“双向轮岗”制度,推动检察官助理跨部门、跨领域锻炼,提升综合素能与攻坚克难能力,截至目前,已有6名检察官助理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
四是打通晋升通道。对兼具业务与综合管理职能的检察官助理,按规定程序优先选拔至综合管理岗位。2023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已选拔4名检察官助理担任综合部门中层职务,有效激发了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是探索数字化考评。围绕业务质效,将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考核。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努力实现权力与责任、放权与管权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固始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