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掩耳盗铃”难逃法网

日期:12-16
字号:
版面:12版:平安许昌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许璐琦 孟世浩)自以为倒闭饭店的财物无人看管,一男子两次潜入盗窃,竟将店主新装的摄像头一并“顺”走,殊不知,其作案全程已被拍下,上演了一场现实版“掩耳盗铃”。12月11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在禹州市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2025年3月,贾某得知禹州市某饭店停业,便起了贪念。他从饭店西门潜入,将大厅内的8张木椅搬回家占为己有。见未被发现,7月14日,贾某再次驾车前往,不仅偷走电磁炉、照明灯等物品,还将店内7个摄像头悉数拆卸盗走。

  贾某未曾想到,早在7月5日,饭店老板李某到饭店查看时发现厨房一片狼藉,随后便安装了摄像头防盗。7月19日,李某发现店内新老视频设备全部失效,怀疑被盗,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调查时意外发现,被盗的视频设备已被贾某重新启用,云端留存的高清影像清晰记录下了其作案过程。通过技术比对,警方迅速锁定贾某身份,于7月20日在其家中查获全部涉案物品。

  10月28日,禹州市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后,向贾某开展释法说理。贾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懊悔不已:“我以为饭店倒闭,东西就没人要了,没想到闯了大祸。我愿意赔偿损失。”随后,贾某向李某诚恳道歉并主动退赃,赔偿金额达到涉案物品鉴定价值(3889元)的两倍以上,充分展现了悔罪诚意。李某见状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贾某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11月11日,禹州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