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闫伟东 邵丹丹
今年以来,南乐县检察院在规范执法办案的同时,以“检察和解优先、调诉结合”为切入点,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检调对接”新平台,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使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
完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该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了《刑事案件委托南乐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工作办法(试行)》,持续推动调解中心常态运行,并及时总结分析“检调对接”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明确目标任务
该院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办案重心突出“和”字,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检察和解化解矛盾,通过耐心听取诉求、主动导入调解、居中监督结果等方法促成和解;针对邻里纠纷等4类案件,重点推进和解工作;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尤其关注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在和解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强调”:强调程序规范、强调追根溯源、强调从宽处理、强调公开听证与宣告。
在办理张某某交通肇事案时,承办检察官针对被害方索赔较高、张某某经济困难无力全额承担的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和解。张某某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另行赔偿被害人家属9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转变执法理念
该院摒弃简单的居间调解模式,灵活开展“检调对接”工作,针对个案邀请专业人士、律师、第三人或专业人员参与调解,通过公开案件事实、证据,阐述法律依据,以理解促调解;秉承“案结工作不结”的工作理念,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检调对接”工作的社会效果。
该院不断推动“检调对接”工作深入发展,通过零距离沟通低成本化解纠纷,在法定权限内能动司法,做到节约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