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董浩)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周口市淮阳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通过盘活被告对第三方的债权,不仅实现了原告的债权,还有效缓解了被告的债务压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范例。
被告河北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某项目期间,从原告淮阳区某器材租赁公司租赁了一批工程设备。双方签订了正式租赁合同。施工结束后,被告因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约支付剩余租金。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租赁公司诉至淮阳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厘清案情,并注意到一个关键细节:被告建筑公司对案外一家第三方企业享有一笔即将到期的债权,且金额足以支付所欠租金。承办法官随即主动与该第三方公司取得联系,在确认其确有支付意愿后,果断将工作重心转向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民法典关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契约精神;另一方面向原告分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等综合成本,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线上磋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第三方公司在协议签署后30日内,将其应付建筑公司的款项中相当于租金的部分,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至此,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