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时梦圆)“被告经两次传唤均不到庭,如果简单地缺席判决,可能难以彻底化解矛盾。这案子涉及邻里关系,关键在于打开心结。被告不来,咱们就把庭审开到群众家门口!”近日,鹿邑县法院试量法庭在审理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时,因被告经两次传唤仍未到庭,承办法官侯俊涛为妥善化解矛盾,决定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此举既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让邻里乡亲现场旁听,能够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该案源于邻里通行。原、被告系邻居,两家一侧原有一条公共出路。原告因翻修房屋,认为被告在出路上堆放砖头等障碍物影响通行,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这块地,这些年来都是我家在使用。”“这是大家通行的出路,你不能影响我家出行。”12月3日,侯俊涛带领法庭干警准时抵达高集乡某村,当事人见到法官后仍在激烈争辩。
为彻底查明事实,在初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侯俊涛再次进行现场勘验,仔细测量涉案土地面积,并向村干部及周边村民详细询问该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
“案涉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是耕地,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才享有使用权;若是宅基地,则需要申请、审核和审批。”“主张相邻通行权,前提是‘确有必要’,也就是说,一方的房屋或土地被另一方包围,不通行就无法进出。”“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难道要一代一代吵下去吗?”勘验现场,侯俊涛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劝导双方从邻里和谐出发,冷静处理纠纷。
勘验结束后已近中午,法庭干警迅速在村委会院内挂起国徽、摆好桌椅,随着法槌敲响,这场设在群众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正式开庭。庭审中,侯俊涛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及辩论,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举证、质证。在庭审调解环节,法官再次从修复邻里关系角度进行劝导,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庭审最后,法官宣布休庭。若庭后调解依旧不成,法庭将择期宣判,并将判决结果告知当地村委会。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趁热打铁”,现场开展普法宣讲。他们结合本案,详细讲解了关于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的法律规定,并认真解答了旁听群众提出的关于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彩礼返还等各类法律问题。听到解答的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