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检察院坚持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监督、支持和服务敦促河长制责任单位规范履职,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图为12月5日,该院干警对办理的一起水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到水库取样检测。
时国庆 殷增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