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日,从新郑市检察院传来消息,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新郑市法院依法审理,目前,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熊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该案中,熊某某为牟利,与他人在出租屋内搭建犯罪窝点,利用非法手段,3个月内窃取短信验证码75万条,涉案手机号去重后1000余个。随后,熊某某将非法获取的短信验证码及手机号提供给他人,用于各类App注册。其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既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与财产安全,又破坏网络平台管理秩序与数字生态环境。
最高检2022年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案例已明确,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黑产犯罪应依法从严追诉,坚决斩断犯罪链条。
据了解,新郑市检察院全力守护网络空间安全与公民合法权益,已经将该案涉及的电话卡管理、平台监管等漏洞线索移交相关行政部门,将推动相关部门强化源头防控。
检察官提醒
短信验证码是保护公民账户安全的重要工具,绝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工具。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号、银行卡及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避免成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同时,在注册、使用各类网络平台时,要谨慎设置密码,最好开启双重认证,提升账号安全性。一旦发现短信验证码异常接收或账号被盗,请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