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濮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王博)11月28日上午,濮阳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走进濮阳法院 感受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网络报名及受邀参与的30余名群众代表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
此次审理的案件源于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2024年7月29日0时49分许,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濮阳县21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五星乡高架桥南侧200米处时,与骑着自行车的孙某某发生碰撞,致孙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孙某某虽经住院抢救,仍于2025年2月10日不幸离世。
庭审中,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听取上诉人最后陈述,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有效发挥了司法公开与普法示范的积极作用。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详细讲解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该类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警示旁听群众要时刻谨记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避免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红线。
该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等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条文“活起来”,让安全意识“入人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濮阳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