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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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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我省公布第二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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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版:安全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钰颖)11月27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通过多种途径举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了第二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机动车维修未按规定备案这3起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举报人分别获得1000元至3000元奖励。

  据了解,《办法》明确规定,举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此次公布的3起典型案例均来源于群众举报,属地相关部门经核查并依法处置后,对违规主体分别采取了扣押涉案物品、查封经营场所、立案处罚、责令整改等措施,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5年10月,群众举报漯河市某化工店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业务,且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漯河市舞阳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化工店储存片碱10袋,每袋25公斤,共计250公斤,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执法人员依法对店内储存的10袋片碱予以扣押,并对门店进行查封。目前,舞阳县应急管理局已将问题线索函告舞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对该名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2025年8月,群众举报郑州市某不锈钢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郑州市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经核查,确认该企业有两名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违规从事氩弧焊作业。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2025年7月,有群众举报开封市某汽车维修养护中心存在未按规定备案问题。开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经核查,该汽车维修养护中心确实在未按规定备案的情况下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执法部门已责令其按规定完成备案。依据《办法》规定,相关部门对该名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监督。省应急管理厅呼吁广大群众继续积极关注并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携手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