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林栋)12月1日起,《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河南省测绘条例》三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同步落地的三部条例,涵盖社会治理、粮食安全、测绘服务三大领域,标志着我省以法治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迈出新的步伐。
作为全国首部省级社会治理综合性条例,《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聚焦人口大省治理痛点,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对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筑牢风险隐患治理屏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作出刚性规定。
为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规定:“基层治理应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委员工作室(站)、委员之家等平台载体,做好畅通社情民意、议事协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的施行,对提升我省社会治理效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中原粮仓装上法治安全阀的《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则聚焦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产业发展、调控应急等关键环节扎牢法治根基,明确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构建“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协同机制,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等,为保障我省粮食有效供给,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农业强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为打造粮食资源配置枢纽,主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小麦交易平台和小麦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河南成为全国小麦的价格指数中心和权威发布中心;优化粮食资源流动和配置,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资源配置枢纽,主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还规定:“发挥交通运输枢纽优势在粮食流通环节的重要作用,完善公路、铁路、水运相互衔接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推动内河港口建设,支持粮食航运码头建设,畅通淮河、沙颍河、贾鲁河等跨省粮食物流通道。”
新修订的《河南省测绘条例》,进一步衔接和细化上位法,适应新技术应用和新形势发展需要,将我省近年来在测绘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立法加以固化。该条例统筹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基础测绘、成果汇交及共享应用等全链条制度建设,又增加“新测绘新应用”一章,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和应用,为加强我省测绘工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等,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