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邢义学)11月23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获悉,日前,我省公安机关在伏牛山腹心地带、西峡县西南边缘豫陕交界处,一举捣毁一个藏在偏远山村里的假烟工厂。
西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烟草专卖部门,通过信息合成研判机制,研判出一条非法制售香烟滤嘴棒的犯罪线索,涉及河南、山东、湖北等多个省。经初步侦查,该犯罪团伙建立了一张集生产、仓储、运输、销售于一体的犯罪网络,生产窝点隐藏于西峡县西南部某村庄厂房内。生产、仓储、交易地点独立设置,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犯罪团伙警惕性高、反侦查意识强。
西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充分发挥在信息研判、资金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掌握的物流、资金流进行仔细分析研判,采取视频追踪等手段持续开展工作,逐步查明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构架、犯罪特点、制售链条和主要成员身份信息、活动规律等。
随后,西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联合西峡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统一组织指挥,分三个行动组同时开展集中收网打击工作。在此次打击工作中,公安机关共抓获李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车辆两辆、制烟设备两台、香烟滤嘴棒500余万支、烟用丝束200余公斤,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实现了从原辅材料供应到生产加工,再到仓储、运输、销售的全链条打击。
近期,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西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警方提醒
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非法制售烟草制品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在此背景下,部分违法犯罪分子为规避查处,摒弃传统规模化制售卷烟、雪茄烟等显性犯罪模式,转而采取“化整为零”的分散化生产模式,在隐蔽的小作坊内私自加工香烟滤嘴棒等烟草辅料制品,且形成跨区域协作的犯罪链条,并在QQ、微信、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宣传和销售,严重扰乱了烟草市场秩序。
办案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专卖品不仅涵盖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等传统烟草制品,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烟草专用机械等辅料制品同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国家专卖品范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私自生产、销售国家专卖品,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