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金露
近年来,新县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强化监督、锻造队伍等方面探索出一系列具有基层特色的实践路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融合“党建+业务”
筑牢司法为民根基
新县检察院将大别山精神融入检察人员血脉,筑牢司法为民根基,提出以“红法廉德”为主题的红色文化与检察文化交相辉映理念,推出“检韵新风”“大别红翼”检察文化品牌,在“传承、尚学、崇法、笃行”八字院训的领航下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该院检察干警撰写的《坚持“四融四促” 弘扬大别山精神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精品事例”。近5年来,该院共获得259项县级以上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其中国家级荣誉11项,省级荣誉49项。
该院落实检察长上党课制度,完善党组议事制度、检委会会议制度等;以“精品案例引领、协同治理赋能”理念为引领,建立10个典型案例培育专班,推动个案向典型案例转化、办案经验向制度规范转化;制定《新县检察院重大贡献奖励办法》等制度;依托“新检讲堂”“四融课堂”,加强案例研讨、调研写作、法庭辩论等实战训练,建立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实现连续30余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该院检察长立足新县“小微型”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模式主持的市级调研课题被《信阳检察论坛》刊发。2023年,该院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今年,该院获全国文明单位提名。
擦亮“三大品牌”
护航高质量发展
该院擦亮“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品牌,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自2022年被信阳市、新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将“四大检察”融入“五大民主”、保障“四种权利”履职模式,相关经验被省检察院、信阳市检察院转发。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有关人员到信阳调研工作时,该院相关负责人作典型发言。
该院擦亮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品牌,打造一站式群众服务窗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获评省级“文明接待室”“2023年度信阳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专题调研视察点。该院积极运用检察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全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难题,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黄某某重复信访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延伸涉农检察联络站职能,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端口”前移至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检察服务。
擦亮“涉军维权新县检察”品牌,探索建立保护红色遗址、保护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涉军检察模式。2022年,该院被授予“河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探索“三重路径”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新县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发端地之一,是“国家公诉第一人”程玉阶的工作地。新县检察院探索理念协同、机制联动、质效共升的检察管理“三重路径”,推动形成“大管理”格局。
该院以管理引领理念革新,锚定检察履职方向,在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挂牌成立检察助企服务站,26名干警担任首席助企服务员,探索“检察护企”履职新路径;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办理的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三十二批典型案例。2024年,该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长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跨五省、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药案,被最高检评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相关文章在省检察院“检察官谈办案”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
该院以管理驱动机制变革,强化全员动态监管,制定《新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实施意见》,融合推动管案、管人、管事;深入挖掘检察官的精神价值,讲好检察故事,荣获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国检察新媒体精品展示活动‘年度贡献三十佳’”等称号。
该院以管理促进质效迭代,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与行政、司法机关畅通数据共享途径,推动检察工作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为精准监督注入智慧管理动能;发挥数字检察战略优势,针对成品油领域偷逃税款问题,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督促相关加油站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51万余元;在争创全国、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优胜院活动中,进入全国前100名、全省前30名,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模型应用优胜提名检察院”;构建法律监督模型破解治理难题,运用自研模型办理的119人行政拘留未交付执行行政违法行为重大监督事项大数据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2024年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