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首次将学生欺凌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为未成年人健康筑牢法律保障。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统筹:张军强
编创:牛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