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王思懿 位士栋)11月12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鹿邑县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一起由鹿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审理的盗窃案在这里公开开庭,线上和线下共1000余名该校师生旁听。
今年6月7日深夜,被告人耿某、丁某伙同他人窜至该县宋河镇某行政村一居民家附近,翻墙入院后借助梯子攀爬至二楼,撬门入室盗取黄金手镯、戒指、项链、耳环等贵重饰品及1000元现金。次日,3人将赃物变卖至金店,非法获利共计71863元人民币。然而,耿某、丁某并未收手。6月12日与6月24日,他们再次潜入同一居民家中,盗走黄金戒指、项链、手镯、笔记本电脑及人民币收藏册等贵重物品,涉案价值高达41046元。
庭审中,审判员依法推进案件审理。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重点展示了案件关键证据,并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建议等进行了充分论证。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忏悔盗窃行为的危害,当庭认罪认罚。
公诉人还充分履行公诉与教育的双重职责,以被告人的真实经历为“活教材”,剖析了其从初次犯错到屡教不改、人生逐步脱轨的悲剧过程,揭示了“恶小为之、积恶难返”的沉痛教训。同时,围绕刑事责任年龄、常见校园犯罪及未成年人易触犯的刑事犯罪等问题,公诉人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诫同学们要树立正确价值观,严守法律底线,切勿因一时贪念而滑入犯罪的深渊。
“以前觉得犯罪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知一念之差便有可能违法或犯罪,今后我会约束自身行为,用法律保护自己。”一名学生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