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王驰)“老袁啊,最近生活咋样,赔偿款都到位了吧,还有没有啥闹心事儿?”11月14日,鄢陵县只乐镇综治中心调解员谢文举和刘秋香,走进袁庄村袁某涛家中进行回访。看着袁某涛舒展的眉头,调解员心里也踏实了许多。这起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如今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5年2月24日晚,袁庄村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袁某涛的母亲田某连与同村村民聚餐饮酒后,在横穿马路时被艾某林驾驶的机动车撞倒,当场死亡。经鄢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艾某林承担主要责任,田某连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共同聚餐饮酒的吕某美、杨某海等5人,分别赔偿袁某涛一定金额,共计19425元,但判决后5人一直未支付赔偿款。
袁某涛在拿到判决书后,一方面向只乐镇综治中心求助,另一方面也寻求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为此,综治中心联合调委会与只乐法庭,共同介入此案进行调解。
调解当日,在只乐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内,谢文举首先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详细说明调解原则、纪律、回避事项以及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承诺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开展工作。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见面对面调解法不可行,谢文举和刘秋香及时分开双方,进行背靠背单独调解疏导。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酒后照顾的赔偿责任等相关条款,向双方析法释法,并告知吕某美等人,逃避赔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激化矛盾。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打破僵局并达成和解:5名当事人依照判决书确定的金额履行了赔偿义务,田某连的家人则承诺,收到赔款后,不再就此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