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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继承遗产,父债子偿

日期: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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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赵清正

  基本案情

  老田和老陈相识多年,2021年,老陈因资金周转向老田借款共计两万元。后老陈不幸因意外去世,老田找老陈唯一的儿子小陈交涉替父还款一事,小陈推诿不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老田将小陈告上法庭,希望对方能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替父归还借款。

  判决结果

  叶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老陈生前共向老田借款两万元,并出具借条,结合老田所提交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笔录,以及小陈自认的事实,认定小陈已继承了老陈的遗产且遗产价值远超两万元。因此,今年8月,法院判决小陈向老田偿还两万元欠款及利息。

  法官说法

  “父债子偿”并非法律上的原则性规定。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一般情况下,子女并没有为父母偿还债务的强制性义务。但在特定情况下,子女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具体而言,当子女作为继承人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继承人享有选择权,可以决定接受或放弃继承。若选择放弃继承,则无须承担父母的债务,但如果选择继承,则需要同时承受与遗产相关的义务,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符合诚实信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