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鄢陵县检察院组织法治副校长为辖区学生上“开学第一课” (资料图片)
□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梁亚莉
核心提示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肩负特殊责任。鄢陵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两高四着力”、许昌市委“两融五城四跃升”总任务,聚焦风险防控、民生保障、矛盾化解、法律监督、基层善治5个维度,创新工作机制,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局,实现了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深刻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强劲的检察动能。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以高质效法律监督赋能高效能基层治理,走出了一条检察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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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打好风险防控组合拳
鄢陵县检察院深刻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内核,以“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为原则,精准施策,有效化解社会风险,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一方面,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该院对涉黑恶、抢劫、盗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2020年以来,共批准逮捕891人,提起公诉2485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轻罪治理体系,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该院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专业化轻罪办案组,注重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减少矛盾隐患。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该院不捕460人,不起诉531人,使2529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特别是对涉罪未成年人,该院依托“‘鄢’语花开”未检工作室,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及学校,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计划。2023年以来,该院已对32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对18人进行社会调查,为16个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在办理未成年人梁某涉嫌抢劫一案时,该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为梁某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并向其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然而,该院检察官在回访时发现,梁某在考察期间隐瞒其他违法行为。该院遂依法撤销不起诉决定,对梁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这一案件的办理,既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实现了保护与惩戒的平衡。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交流案例。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鄢陵县检察院主动牵头,促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协作。今年1月,该院组织鄢陵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通过《关于加强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衔接、配合工作的工作机制》,重点研讨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程序规范等普遍性问题,共同谋划高质效办案路径。这种“解剖麻雀”式的深入探讨,提升了刑事诉讼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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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织密民生权益防护网
鄢陵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如我在诉”的情怀融入办案全过程,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打通困难群众维权“快车道”。该院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等部门,构建支持起诉协作网络,为农民工讨薪、抚养费追索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调查取证—全程跟进”机制,2020年以来,累计办理此类案件26件,追回款项1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该院第四检察部民事检察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为“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表现突出的集体”。
创新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体系。该院探索建立的“一受理、二审核、三见面、四跟进”“1234”司法救助介入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外,该院还打造由检察、妇联、民政、教育、工会、残联6部门协同联动的“6+N+1”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实现“一人一措、一户一策”精准救助。李某在丈夫因交通事故离世后,与3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陷入困境。该院办理该案时,不仅快速启动程序,为李某申请7000元司法救助金,还协调当地妇联,将李某家庭列为长期帮扶对象。当地民政部门依法为李某的3名未成年子女提供相应补助,李某所在村村委会帮助李某家修缮住房,形成了多元救助合力。2020年以来,该院已为63名涉案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9万余元,办理的一起案例被省检察院和省妇联联合评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鄢’语花开”呵护未来。该院打造集法治教育、未成年人讯(询)问、心理疏解功能于一体的“‘鄢’语花开”未检工作室,成立帮教小组,对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探索“三个三”全流程家庭教育指导分级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法,帮助22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推动3名未成年人考入理想学校,以检察之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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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治本 打造矛盾化解前哨站
鄢陵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延伸,通过公开听证、信访法治化等措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创新践行检察听证制度。该院坚持“应听尽听”“能听尽听”原则,积极探索集中听证、类案听证等新形式,将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2023年7月4日,该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7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亚峰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等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逐案介绍案情并通过多媒体示证,阐明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全面了解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郭亚峰当场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治教育,指出“不起诉不是对不法行为的让步,更不是对违法犯罪的纵容”,告诉他们要吸取教训,尊法守法用法。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说:“鄢陵县检察院组织的这次集中公开听证,程序规范,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把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节约了司法资源。”该院一起检察听证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该院严把责任落实、受理登记、流转效率、答复反馈“四道关口”,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指明问题反映渠道,争取群众的理解信任。
创新涉农纠纷化解机制。该院发挥涉农检察联络员身处乡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创新推行涉农纠纷矛盾化解“三个一”工作法,紧盯农民权益维护、和美乡村治理、纠纷预防化解等重点环节,合力打通检察为民和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这一工作法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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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 激活法治建设新动能
鄢陵县检察院通过强化法律监督,构建行政与司法协同共治机制,为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该院探索优化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审查处理,并同步跟踪督促行政处罚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该院针对83名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已监督行政机关作出处罚70人,实现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维护了法律统一实施。
创新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今年2月,该院和鄢陵县政府一起,联合34个成员单位,高规格召开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规范提升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信息互通共享、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等重点工作质效,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相互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着力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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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 当好社会治理助推器
鄢陵县检察院深化检察建议与普法宣传融合,创新“刚性监督+柔性宣教”双引擎工作模式,推动法治力量下沉社区、乡镇。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效能。该院建立“宣告送达+跟踪监督+落实回访”机制,推动检察建议由“办理”向“办复”转变,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4年,该院检察官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集资等案件时,发现“空壳公司”“幌子公司”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经深入调研,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对县域内4.8万余个经营主体展开全面排查,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该院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58件,促进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食药安全、环境保护、通信信息安全等领域治理,其中发出的一件涉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创新数字化精准普法模式。该院突破传统普法模式,通过分析办案数据和社会治理热点,识别未成年人、老年人、企业员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定制专题宣传内容。在巩固传统法治宣传效果的基础上,该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面,及时推送法律法规解读、法治动态等信息。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该院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同步开展法治宣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郭亚峰说:“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院将继续以‘五维发力’为抓手,确保检察履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鄢陵、法治鄢陵建设,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与力量。”